月是什么?月升月落,月圆月缺,古今往来,诗词歌赋赋予了它诸多独特的意向。徜徉于这一抹清辉中,“月有阴晴圆缺”是流逝的人生,“江月何年初照人”是永恒的时间。


明月皎皎,人生海海,恰逢三月“女法官国际日”,在有限的时间内选择什么样的人生,在我进入法院系统工作的第一年,王佳佳法官的事迹给予了我答案。

2024年8月7日,王佳佳法官因依法公正办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惨遭当事人报复杀害,年仅37岁。人民法院报当时对王佳佳法官事迹做出了《平凡坚守点亮司法荣光》的报道。“当一名法官,为民请命,主持公平正义”,她在有限的时间怀揣着对法治的信仰,对公平正义的坚守,用自己生命的清辉,书写了忠诚,点亮了公正为民司法的职业荣光,指引着广大法治信仰者砥砺前行。

这一次对王佳佳生命篇章的探寻,让我将职业的思考和生命的“圆缺”联系在了一起。臧克家对“活着”和“死了”有这样一段论述“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皓月当空,清辉人间,“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月亮连接着古今,也见证着我们在无常变化中寻找的永恒,在人生短暂的缺憾中寻找的圆满。

对于像王佳佳一样坚守正义的法官而言,职业信仰是他们面对人生可能“阴晴圆缺”的永恒坚守。如她一般,对于法律事业的赤子之情让她的清辉变得热烈,而在她的身后有一个庞大的法官群体,他们将秉持法律信仰,继续奋战在维护公平正义的一线,她用巾帼之躯诠释了一个法律人的执着与坚守。比起太阳,我更愿称她为月,温和、希望、慰藉地普照,于群众,于追随者,告诉他们什么是坦然面对阴晴圆缺的永恒。

三月会逝,法魂永存。抬头望月,月亮的存在早已超出了我们对时间的衡量,圆总会缺,缺总会圆,我将在日复一日的法院工作中,找寻生命的意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分争、依法维权。这便是月,如她,如你,如我。

供稿:郑 真

编辑:郑 真

校对:郑 真

审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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