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李梅仙(富源县人民法院法官)
推荐单位:富源县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从2007年任审理员以来,李梅仙累计审结案件2400余件,先后荣获省高院办案标兵、市中院办案能手、富源县十佳政法干警等称号。
深耕审判一线,彰显司法担当。2024年,李梅仙成功化解了青龙村委会花椒寨一起通道纠纷案。为了深入了解纠纷背后的根源,她不辞辛劳,多方调查了解。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李梅仙反复前往原告与被告家中进行沟通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土地交换协议,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在处理羊尾哨相邻权纠纷案件时,她3次实地调解,深夜促成和解,修复了邻里关系。此类涉及民生的小案不胜枚举,她始终秉持“铁肩担道义,柔情护民生”信念,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女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传递法治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李梅仙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中,创作了包括《站在鬻琴碑前》在内的多篇法治散文、诗歌《风吹麦浪》等作品见诸报刊。在处理案件的同时,她笔耕不辍,努力撰写工作信息,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的方式,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她用“为了你,我不怕跋涉千里万里;为了你,哪怕面对凄风苦雨”的信念诠释司法为民的情怀。
扎根基层奉献,书写无悔人生。27年如一日,李梅仙坚守在基层司法审判的最前沿,顶着炎炎烈日、迎着风霜雨露在田间地头送达法律文书,深夜审阅案件材料成为她的工作常态。
李梅仙用青春诠释对法治的坚定信仰,以不懈的努力践行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在这个既平凡也不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谱写新时代女性法官的辉煌篇章。正如她所言:“我只是一片小小的绿叶,我愿把一生奉献给脚下的这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