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国家卫健委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其中明确提出,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禁止预包装食品使用“零添加”“不添加”,是为了让消费者正确了解食品标签信息更科学、更自主地选择食品。避免消费者盲目关注宣传用语,忽略产品真实属性,对食品安全和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来源:四川观察

编辑:张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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