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7期《政风行风热线》
3月26日11点至12点,鹤庆县人民政府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鹤庆县经济发展、产业培植、民生保障、作风建设等情况,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并耐心解答了群众的热线问题。
点击图片回看直播
本期上线嘉宾
中共鹤庆县委副书记
鹤庆县人民政府县长
周晓芳
鹤庆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副主任
李辉
鹤庆县发展改革局
局长
赵灿全
鹤庆县交通运输局
局长
杨金奎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长
李志松
本期热点话题
一、鹤庆县今后将从哪几方面促进旅居产业的发展?
一是联动周边村落,延长产业链。以新华村为核心,整合辛屯、草海、金墩、西邑等乡镇的资源,开发养老疗养、农事体验等综合服务项目,打造全域旅居圈。
二是丰富淡季文旅活动。增加半程马拉松、山地自行车等特色赛事项目,结合 “奇峰梨花季”“银都鹤庆文化艺术周” 等品牌活动,进一步丰富文旅业态,提升全年的旅游热度。
三是深化非遗互动体验。推广 “银匠村非遗街区” 等非遗工坊驻留项目,开发亲子研学、大师工坊等深度体验产品,让游客更好地感受非遗文化的魅力。
四是优化旅居基础设施。多方整合资金,完善旅居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增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旅居环境。
二、鹤庆县根治欠薪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一、强化源头治理,践行 “枫桥经验”
由治欠薪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以及“管行业、管项目、管资金,就要管农民工工资支付” 的原则,督促落实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在建项目“六制一金一表”制度,所有在建项目均开设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全县181个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了保证金制度,以及保险保函、银行保函制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防治端口前移,在建设项目中建立了12个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工作站”,成功协调处理拖欠工资纠纷28起。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2024年,共对1402户进行了劳动合同备案登记,签订劳动合同22750人次,当年新增开户155户,签订劳动合同4739份。同时,审查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议30余户,涉及4000余人。
二、畅通维权渠道,处置欠薪线索
持续畅通劳动者反映问题的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劳动者的欠薪举报投诉,确保所有线索都能动态清零。
2024年,共核查线索1142条,协调处理欠薪诉求200多件,立案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1件,成功为9000多名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8900多万元。对于未列入案件的其他线索,也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回复,真正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调解服务,提升劳资纠纷化解能力
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三方机制,打造了辐射9个乡镇及N个社区的劳动保障服务新模式。常态化开展仲裁员志愿服务活动,安排专兼职仲裁员深入用人单位,点对点、面对面地为企业和劳动者答疑解惑。
2024年,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4件,通过调解处理或仲裁裁决,为劳动者依法追索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赔偿金等共计200多万元。强化协调服务,积极指导鹤庆锰业公司和凌云公司平稳完成430多人的裁员工作,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今年3月上旬,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云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根治欠薪工作组通报表扬,荣获2024年 “全省安薪行动工作突出集体” 称号。
本期热线问题
1、我打算到鹤庆投资旅居,想了解一下当前鹤庆旅居的发展重点、政策支持有哪些?有开发价值的村庄小院有哪些?
一、发展重点:
鹤庆县以新华村为核心,通过银铜器产业、湿地生态和文艺旅居三大引擎推动旅居产业发展,着力打造“银都水乡 旅居鹤庆"品牌。
二、政策支持:
资金支持:鹤庆县目前已整合各项资金1240万元用于旅居村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服务:鹤庆县人民政府已与4家金融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鹤庆旅居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三、推荐的村庄小院:
重点推荐辛屯镇逢密片区,金墩乡银河、邑头片区,西邑镇水井片区等具备差异化开发潜力的特色村,以上片区目前共有闲置 “老房子”139院,正在进行预流转工作。建议企业结合自身资源与优势,予以关注和选择。
2、我是鹤庆县云鹤镇菜园村的居民,我们村大部分土地已被政府征收,我家的土地面积已不足2分,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政策具体有哪些?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庆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试行)》(鹤政规〔2020〕2号)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24年对《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障范围和标准:在鹤庆县行政区域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2009年1月1日以来因政府依法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导致完全失去承包土地或征地后户人均承包土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人员。被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参加任何一种养老保险,每年均可享受1次定额参保缴费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
二、办理程序:
保障对象审核复核:项目征地前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向所在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被征地人员调查表》和《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申请表》,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审核后报乡镇复核。
保障对象核查:乡镇将相关材料核实后报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人社局、教体局等对乡镇上报材料进行联合核查。
资金兑付:县人社局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报送的花名册,于每年12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兑付给被征地农民本人。
来源:风花雪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