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严防“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和新增,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大理州“大棚房”问题线索,并对有效举报给予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大理州行政区域内关于“大棚房”问题的线索,必须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情节,必须有事实上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上图入库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

二、举报内容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业设施,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性质和备案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三)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

三、举报方式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和12县市农业农村局分别设立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举报。

(一)受理举报电话: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0872-2316448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0872-2122998

漾濞县农业农村局0872-7523091

祥云县农业农村局0872-3131172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0872-7141944

弥渡县农业农村局0872-3074316

南涧县农业农村局0872-8521462

巍山县农业农村局0872-6124457

永平县农业农村局0872-6520582

云龙县农业农村局0872-5520076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0872-5127281

剑川县农业农村局0872-4521240

鹤庆县农业农村局0872-4123715

(二)来信来访地址:

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邮编:671000

(三)举报邮箱:

zzyk2316448@163.com

受理举报线索的经办人员严禁泄漏举报内容及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举报奖励的标准

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确认为“大棚房”问题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多人先后重复举报同一案件的,实行一案一奖,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者或对案件查处起主要作用的举报人;联合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五、奖励兑现

举报线索经核实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兑现给举报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大棚房”问题的权利和义务。举报人应当对举报事实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骗取奖金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奖励。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举报的内容、对象模糊、不清晰,无事实依据、无法查证的。

(二)具有耕地用途管控职责的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举报的。

(三)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组发现并正在处理的;被举报线索在举报前已经开展核实整改的。

(四)举报线索内容事先已被举报的。

(五)举报人不提供真实身份或有效联系方式的。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公告由大理州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6日

来源: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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