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鱼论原创观点,谢绝抄袭
2003年,北京一位男子刘某和妻子离婚,9岁的女儿被判给了妻子。2004年4月,刘某突发疾病成为植物人。他的4个姐姐接力照顾哥哥14年。
14年来,姐姐们尽心尽力,看病、喂药、喂饭、擦洗,全都是亲力亲为,24小时照顾着,直到弟弟病逝。
不得不说,这4个姐姐都是罕见的好妹妹。她们应该也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需要照顾。可是她们能坚持14年照顾植物人哥哥,不容易。
离婚时刘某的女儿才9岁,后来的14年里也没有照顾过刘某。刘某也没有给过女儿抚养费。
2018年刘某去世。女儿小刘已经大学毕业有了工作。她支付了父亲的丧葬费用和墓地相关费用。
后来小刘想要单独继承父亲的遗产 包括北京一套住房和部分银行存款。姑姑们不答应。照顾了弟弟14年,她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小刘无奈,只好把4个姑姑都告上法庭,认为自己是父亲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名下全部遗产。
但是法院没有支持这个要求。因为刘某的4个姐姐没有照顾他的义务,但是她们很好地照顾了他14年,超出了法理情理的范畴。
法庭判决,4个姐姐也有权继承。
小刘不服,提出上诉。
近日二审宣判,小刘和4个姑姑平分刘某遗产。也就是说,每人都能分一份。
个人认为,这个判决是公平的。从某个程度来说,小刘也吃亏,父亲没有尽到养育之责,她没有尽到对父亲的孝道,互有亏欠。
如果让小刘去结清姑姑们14年的扶养费用,再来谈遗产分配,可能更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