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马必须配好鞍,好车当然也得有个像样的车牌才行。

但对于成都的李先生来说,却成了他的一场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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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是成都一家小公司的老板,历经多年努力奋斗,终于如愿以偿购置了一辆心仪已久的豪华轿车。

便开始憧憬着能给爱车配上一个理想的车牌,让这份喜悦更加圆满。

选号那天,他早早地来到了车管所,看着周围的人一个个完成选号,有的还选到了令人艳羡的豹子号,他的内心既紧张又激动。

当轮到他时,工作人员告知他:"根据规定,每位车主有180秒的选号时间。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定,系统将自动随机分配号码。"


李先生的眼睛紧紧盯着选号系统屏幕上不断跳动的号码,那叫一个纠结,他反复浏览、比对各个号码,却迟迟无法决定。

一分钟……两分钟……屏幕上的倒计时刺眼地提醒着他,180秒越来越少了。

李先生开始手忙脚乱地想点击一个号码,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最后一秒,嘀——的提示音响起,屏幕停止滚动,系统跳出提示:"选号时间已到,系统已为您随机分配车牌号:川A·XX914。"

看到这个号码,李先生当场就不乐意了。

在四川方言里,“914” 的谐音近似于 “就要死”,这也太不吉利了!

开着挂有这个车牌的车上路,心里太膈应。

于是,李先生立刻找到工作人员,焦急地说道:“同志,你看这个‘914’,这谐音听起来太不吉利了,能不能让我重新选一下?”

工作人员解释道:"不好意思,按照规定,系统随机分配的号码是不能重新选择的。"


他跟工作人员讲了好多遍这个号码给他带来的影响,可车管所一直都是按照规定来做事的。

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先生一怒之下将车管所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系统随机分配的车牌号,并重新给予选号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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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许多网友纷纷发表评论:

"这种迷信思想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要是我,我也接受不了这个号码。"


“车管所也太死板了,就不能人性化点,考虑下车主感受嘛!”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法院作出了最终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既不得违反法律条文,亦不可违背公序良俗。

法院认为,车牌号的吉凶与否,源自其个人的主观认知与传统观念,没有科学依据支持,也无法作为“公序良俗”判断标准,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合理诉求。

李先生以此为由主张重新选号,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合同或行政规定的履行问题。


当前的机动车车牌号选号系统是全国统一的技术规范,180秒的时间限制和随机分配规则都经过严格审批,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工作人员也事先告知了操作流程和时限要求,履行了告知义务。

车管部门严格执行规定,不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

李先生在选号前未对规则提出异议,并参与了选号过程,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默示接受。

最终,法院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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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判决结果也给广大车主提了个醒,在面对车牌选号等类似情况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则和程序,谨慎把握时间,避免因为犹豫不决而陷入不必要的困境。

也要理性看待车牌号码等事物,不要过分迷信谐音等说法。

同时,法律的核心在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而非迎合个别人的文化偏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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