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青海频道
人民网西宁3月27日电 (记者杨启红)3月25日至27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其中指出,2024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提升备案工作规范化水平,主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依法向全国人大、国务院报备地方性法规条例49件,未出现迟报、漏报和报备不规范的现象。同时收到省“一府一委两院”、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37件。
提升审查质效,彰显“统专”审查合力。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履行“统一审查”职能,对报备的37件文件逐件进行了审查研究;引导各专工委发挥“专门审查”作用,对其中26件同步开展审查。
强化联动监督,结合民生工程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民生领域专项审查。例如,结合公民提出的涉及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法工委联合省市两级多个审查主体开展了“小切口”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工作,发现2件规范性文件对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表决程序的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法工委与青海省司法厅共同开展对涉及供热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联合审查,发现某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对城市供暖标准的规定存在合理性问题。经沟通,上述3件规定已作出了修改,有效提升了审查精准度。
持续增强纠错效能方面,法工委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对问题文件闭环管理、一督到底。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存在明显不适当问题的及时纳入工作计划,督促制定机关修改完善或适时废止。对容易造成理解歧义、可能引起执行不当以及可能影响适用的,以函告建议、提醒注意、约谈督促等方式,督促纠正改正或者在执行中完整准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实现了“当年备案、当年审查、当年纠正”。
在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和对法规条例、规范性文件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规定的2次集中清理工作中,法工委寓监督刚性于服务指导,在服务指导中强化监督刚性,目前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3部条例已经完成修改和废止,涉及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25件法规条例,已废止3件,剩余22件各立法主体均已列入清理计划。
此外,法工委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注重数字赋能,积极开展数据库“回头看”工作,通过数据关联,进一步推动人大、政府、监委、“两院”五个系统、四个层级数据的互联互通。提供数据访问统计分析和文件查重比对功能,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水平。深化理论研究,与青海师范大学共同成立“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促进理论与实践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