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网络中出现了这样一个视频,视频中一个有聋哑旅客的老年旅行团旅行至某景点,因旅行社未配备手语导游,景点以沟通不便为由拒绝接待,造成老年人集体拦路事件,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
经南明警方调查发现,该视频为樊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谣言信息。据造谣人员樊某供述,这段长达几分钟,声色并茂的视频均为AI合成后发布在网络平台上,造成谣言传播。
樊某在网络上散布谣言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望城派出所对樊某依法予以处理。
近年来,网络谣言逐渐出现一些新动向,其中比较典型的便是利用AI造谣,个别网民为蹭热点、博流量,通过AI凭空杜撰、恶意拼凑剪辑、夸大扭曲事实,破坏社会秩序。
2024年9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要求AI生成内容必须添加显式标识,否则将面临法律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民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时,
要真实、客观、准确,不能指鹿为马、张冠李戴。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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