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父子赡养案反转!弃养16年父亲两诉法院终被驳!

近日,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赡养费的纠纷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大家争论的点在于,父亲生儿不养,孩子成年后,需要给年老的父母赡养费吗?法院判了!

此案件的主人公名叫孙成法,他在1995年的时候,就出门打工了,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消失在人海中跟人间蒸发了似的。



谁也不知道其中具体的原因,只知道他抛下了家中的妻子,以及三个还很年幼的儿子。16年来,他既没有给家里人联系过,也从来没有尽到半分老公以及父亲的责任,一分钱都没有寄回家里。三个年幼的儿子,都靠妻子一个人拉扯长大成人。

16年后,孙成法突然回来了。他回来不是解释自己这么多年来为什么消失,也不是来弥补母子四人,而是以自己现在上了年纪为理由,要求三个儿子给他养老,每个月支付赡养费。

更为可恶的是,孙成法还带回来了一个女子,这置妻子于何地?



看到这里,很多会觉得,这不是扯淡呢,就这么自私自利的父亲,还能提出要赡养费的要求?然而,在法律上他确是可以的。

2025年赡养费支付条件和计算标准已经出炉,你知道多少?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当父母无力生活或者经济困难时,子女应该支付赡养费。赡养的数额通常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考虑因素包括父母的实际需求、子女的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



在这个案件里,三个儿子均不同意给孙成法养老,于是孙成法就直接将三个儿子都告上了法庭。后来按照法律,法院判决如下:三兄弟必须给父亲安排好住所,每月三兄弟每人都需要给父亲20斤的大米,还有250元的生活费。

作为交换条件,孙某必须和带回来的女子断干净,而且保证不再“拈花惹草”,村委会代为监督执行。

调解书生效后,孙某的两个儿子都执行了,大儿子超额给了赡养费,每个月给500元,二儿子给孙某提供种植用地,抵扣赡养费,最小的儿子拒不支付。



就这样,事情到了2015年。孙某自己另外建了一个房子,然后又找了一名董姓女子,开始了两个人的同居生活。

到2023年,孙某已经75岁的年纪了,他再次把三个儿子起诉法院,原因是要求每个儿子每个月需给他提供500元的生活费,重点是要求小儿子将之前一直没有给的赡养费,一并追讨回来。

这次,法院没有站在孙某这边,法院驳回了孙成法的要求。

有时候,法律规定的条款和现实的无奈,挺让人叹息的。好多70后、80后甚至是90后的农村孩子,父母除了给了一条命,其他什么都没有给。

很多未成年往往读书只读到了初中就辍学出门打工,务工十几年后,还得出钱给家里盖房子,娶老婆嫁娶都是自己负责,现在法律又规定了必须给赡养费,否则就强制执行。



对于不负责任,没有付抚养费的父母,应该不能得到赡养才对。正所谓,有付出才能有回报,都是相互的。

孙某怎么有脸找三个孩子要赡养费?难道他不是应该先把16年来的生活费补齐吗?

个人认为,法院应该对这种情况做出规定,抛弃遗弃未成年孩子三年以上的,自动断绝法律上的亲子关系,不再承担抚养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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