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安局、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烟草市场秩序,宜春市公安局、宜春市烟草专卖局面向社会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假烟、走私烟等烟草制品。

(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无证运输、无证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

(三)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草专用机械。

(四)非法印制、销售、使用他人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

(五)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经营烟叶。

(六)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

(七)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

(八)非法生产、销售“茶烟”等类烟产品。

(九)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涉烟违法行为。

二、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烟草专卖部门将依据举报查实的涉案烟草物品,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举报奖励标准具体内容,可电话详询当地烟草专卖局。

三、举报联系方式


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线索,我们在此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购买卷烟,共同维护稳定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

特此通告。

宜春市公安局

宜春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3月26日

来 源:森林公安

编 辑:陈方圆

审 核:占向勤

核 发:陈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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