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工作要求,3月26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召开涉房屋承重结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规范执法座谈会,邀请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杨浦区司法局)及辖区内七个街道等单位共商城市安全治理新路径。


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咏,杨浦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荣宽出席会议,杨浦区各街道相关工作负责人及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陈海峰主持会议。


会上,杨浦区人民法院向各街道通报了2022-2024年涉房屋承重结构案件审查情况,包括案件数量、案件特点、审查举措、审查情况等,并向行政机关执法部门提出三点建议:

一要加强岗位培训和法治学习;二要提升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三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针对行政执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文书送达难”“证据标准模糊”等问题,杨浦区人民法院制定并发布《涉房屋承重结构非诉执行案件提交证据材料指引》,并在会议中就证据类型、证据要点进行了说明和提示,以期构建全流程规范化证据体系,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随后,五角场街道、控江路街道执法大队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分享一线执法经验。

五角场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工作中精细化分派和处置涉房屋承重结构行政案件,创新“双报备、双巡查”装修管理机制,压实物业前端履职履责,开展普法宣传与群防共治,并严格执法办案,推动源头治理。

控江路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通过建立专案专班、“跨前一步”实质性化解纠纷等方式,确保执法程序具有合法性、规范性,同时注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物业公司建立协同化解机制,事后严格复查,实现彻底整改。


陈荣宽指出,涉房屋承重结构行政复议案件中:

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合法性审查,杜绝程序违法;二要注意行政处罚的合理裁量,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规范执法行为;三要严格执法程序,采集证据全面,确保行政机关充分调查履职,实现以案促治促改。



孙咏就如何协同共治,破解房屋承重结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的难点问题,推进社会治理,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司法裁判对社会治理的规则引领作用,确保裁判结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践行为民宗旨,积极推动各街道涉房屋承重结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纠纷实质性化解,形成“释法明理—协调化解—跟踪反馈”社会治理闭环;三是深化协同联动,凝聚多方智慧推动法治建设,全力助推全区各行政机关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实现司法审查与行政执法双向赋能。

此次座谈会是杨浦区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实践。接下来,杨浦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联合杨浦区司法局、辖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专题调研,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注入法治动能,共同守护城市安全生命线。

供稿 |执行裁判庭

文字|戴明飞

摄影|沈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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