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记本”注:本论文作者为倪玉平,历史学博士,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小胖,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论文题为“清代天津关与内务府关系研究”,原文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报》2025年第3期,特此分享。





倪玉平



小胖

目次

一、康雍时期天津关之管理

二、长芦盐政与天津关监督:内务府包衣的双重身份

三、从个人报效到正式经费:天津关税银额外盈余流入内务府

四、结语

以下为论文主要内容:

在清代经济史与政治史研究中,天津关始终是备受学界关注的焦点。许檀、高福美、廖声丰等学者围绕关税收入、天津商业贸易以及商品流通等方面对清代天津关进行过诸多开创性研究。针对清代天津关与内务府的关系问题,祁美琴、赖惠敏曾分别从制度史、财政史的角度论述内务府对天津关的渗透与影响。本文第一作者亦曾指出,清代天津关长期保持每年向内务府上交12000两额外盈余的惯例。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天津关与内务府本来在业务上无任何往来,前者为何将其额外盈余上交后者?在此背后,值得进一步考虑的是,清代皇帝如何通过内务府对包括天津关在内的部分税关进行管理。本文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题本、宫中档朱批奏折、军机处录副奏折、内务府奏销档等史料为基础,剖析内务府借助长芦盐政逐步接管天津关的历程,论述天津关税流入内务府之情况,旨在揭示清代天津关与内务府之间关系的内在机制。

一、康雍时期天津关之管理

二、长芦盐政与天津关监督:内务府包衣的双重身份

三、从个人报效到正式经费:天津关税银额外盈余流入内务府

四、结语

内务府包衣对天津关税产生的影响举足轻重。早在康熙朝,内务府包衣便开始担任天津关监督,负责管理天津关税。与此同时,内务府也开始参与对长芦盐务的管理。雍正十二年,清廷通过任命内务府包衣同时管理长芦盐务与天津关税务,将长芦盐政与天津关监督的权力集中于一人之手。由此直至咸丰十年清廷裁撤长芦盐政,内务府包衣管理天津关长达120年。

与内务府包衣担任天津关监督相比,天津关额外盈余流入内务府的时间更为长久。内务府是专为服侍皇室而设立的机构,其对天津关额外盈余的管理,旨在为皇室增加收入。在康熙朝,天津关监督为了个人考成,将天津关税银以盈余、余羡之名报效康熙帝,这种做法虽在短期内增加了皇帝的收入,但也使康熙末年的天津关税出现连年缺额的现象,以至于雍正帝最终将天津关“盈余银两尽数裁去”。在乾隆帝即位后,天津关税在补足户部正额银与正额盈余等后,余下的部分流入内务府,逐渐形成带有专项经费名义的额外盈余,并在道光年间形成定额起解的惯例。天津关财政的运转深受王朝政治、国家整体机制和君王个人意志的影响,而内务府包衣与皇室的特殊关系,则为厘清皇室与王朝经济及官僚体系之间的复杂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切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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