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最怕的就是路边视野盲区突然窜出行人。近日,兴宾区小平阳镇发生一起因“鬼探头”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提醒广大驾驶人要谨慎驾驶车辆,行人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过马路。

3月1日,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兴宾区小平阳镇六象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自行车与一辆轻型厢式货车相撞,有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大队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当日18时19分许,陆某驾驶无号牌自行车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公路,与沿S308线由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方向往五山镇方向直行由杨某驾驶的桂GD****0号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陆某摔倒后鼻骨骨折、全身多处挫伤。


公安机关依法认定,陆某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公路,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在此事故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大,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驾驶机动车行经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时,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但在此事故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来宾交警提醒

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都应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不要心怀侥幸

遵守交通法规

才能安全出行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彭子峻

视频:庾 璇 来源:二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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