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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三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明确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坚持公益属性,区分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分类实行不同的收费管理政策。其中提到,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购买。


《通知》明确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区分公办义务教育、公办普通高中、民办义务教育和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分类管理,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其中提到,校服费仅限城镇中小学,校服的选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具体选购流程、招标文件等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部门制定,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购买。


市民:校服是可以穿的,作为一个学生学校的一种观念,一种形象,统一集体思想,我觉得是可以去收取,但是至于收费的形式是学校强制收还是说家长自行去购买我觉得这个可以再商量。(如果对学校的收费行为进行加大监管,你觉得好不好?)我觉得也好,到时候校服的质量和价格会管控得更好一点。


《通知》还就伙食费、校车费、作业本费、代购教辅材料费、学生健康体检费、研学旅行、社会实践费等费用的收取作出了明确规定。伙食费(含课间餐)要求坚持非营利原则,学校据实收取;校车费仅限高中阶段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按月或学期收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予以免收;作业本费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用量统一代购,据实收取。代购教辅材料费方面,学校可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辅材料按照“一科一辅”“自愿订购”的原则统一代购,据实收取。


来源:茂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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