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大会一审。
四川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唐文金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例如,慢性病已成为全省居民主要死亡原因,吸烟、过量饮酒、缺乏运动、膳食不合理等不健康生活方式较为普遍,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以及肥胖、近视等问题日益突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系统性和针对性不强等。“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符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较为原则的规定加以细化,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凝练,同时又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爱国卫生和健康四川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草案共八章五十八条,包含总则、宣传教育、健康生活方式、卫生环境、健康服务、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主要特点是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治理格局、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注重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引导个人树立和践行主动健康理念、推动城乡卫生环境共治。
条例草案明确,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个性化健康管家服务。加强急救体系和能力建设,人员密集场所按规定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以及必要的急救设施设备,并加强急救技能普及培训。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倡导用人单位为职工定期开展健康体检。
在全国爱国卫生月基础上,条例草案明确每年四月为健康四川活动月,集中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活动。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健康科普,将有关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和职称评聘。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四川将建设健康生活支持性环境,引导公民践行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健康心理、良好睡眠等健康生活方式。条例草案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等健康饮食行动,推广健康提示标识。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设戒烟、戒酒、体重管理门诊,提供咨询和指导。建立居民健康积分制度,对居民参与健康促进、体育健身、健康管理等予以激励。
此外,条例草案将卫生环境改善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及男女厕位比例、第三卫生间数量。
红星新闻记者 钟茜妮
编辑 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