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人民法院迎春人民法庭位于黑龙江省虎林市迎春林业局,地处北大荒粮食主产区腹地、国家东北黑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辖区面积21.7万公顷,拥有丰富的林木资源和肥沃的黑土地,粮食加工物流业、东北黑蜂业是这里的支柱产业。近年来,迎春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职能,深度融入林区基层社会治理,走党建科学化、办案精品化、管理规范化、品牌创新化之路,以高质量司法服务辖区经济产业发展。连续两年被林区中院评为“星级法庭”。
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司法根基
迎春法庭大力推进“五牢记、五融合”实施体系建设,将党建工作与日常业务紧密结合,把党组织建在审判工作一线,让党员干警在岗位上亮明身份,将服务群众、办好案件作为党建工作的落脚点,真正做到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坚持理论学习常态化,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开展庭长讲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丰富的党建活动,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筑牢“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忠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做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秉持“如我在诉”,坚持调解优先
迎春法庭利用信息化手段赋能诉讼服务,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以及“云庭审”等服务,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和调解成功率。树牢“调解优先”理念,坚持自愿、依法原则,引导辖区群众树立“和为贵”观念,把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始终,充分利用地缘、人缘优势以及司法专业优势,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法,实现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性化解。
做实多元解纷,助力基层治理
迎春法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体系,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在法庭设置多个功能窗口,建设综合服务新平台。同时,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显著位置公示非诉讼解决流程及优点,立案、送达时发放非诉解纷告知书,引导群众优先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推行联合调解工作模式,汇聚多方调解力量,对接林业局、派出所、街道、社区调解中心,在街道办事处设立“法官驿站”,在派出所设置“东方正红”调解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释放司法调解最大动能,化解辖区各类民事纠纷,保稳定、促发展,获得了林业局、社会治理单位和群众的肯定。
深化品牌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迎春法庭紧紧围绕“诉前解纷、法安迎春”法庭品牌建设,结合实际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案件流程、人员考核、后勤保障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加强司法公开,通过裁判文书上网、旁听庭审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对接辖区企业,定期召开座谈会,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梳理企业在合同订立、履行和企业经营方面可能遇到的风险,就如何预防向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不断深化品牌建设,创新服务方式,以基层法治力量,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今后,迎春法庭将立足本职守正创新,继续将党建引领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借助科技赋能力量,不断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切实让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化解,努力打造“边城枫桥”法庭。
来源: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