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构成了道教社会观的核心。早期道教的一个分支“太平道”,将《太平经》奉为其主要经典。《太平经》卷四十八称:“太者,大也,乃言其积大行如天,凡事大也,无复大于天者也。平者,乃言其治太平均,凡事悉理,无复奸私也。”《太平经钞》称:“天气悦下,地气悦上,二气相通,而为中和之气,相受共养万物,无复有害,故曰太平。”因此,“太平”意味着最大程度的平均与和谐。
《道德经》第八十章所描述的“小国寡民”历来被视为道家所倡导的社会理想。“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个社会是稳定而无干扰的,不存在暴力与压迫,也无不安与失落。
《太平经》中多次描绘了理想社会的景象,称“天地得以无病而喜;帝王得以自安而喜;贤者得以自达而喜;百姓得以自解不冤,家富人足而喜,奴婢得其主,不为非而喜;四时五行得顺行,民谨不犯之而喜;万物各得其处所,不见害而喜;鬼神见德君可为积善,亦复悦喜;恶气不复上蔽日月三光亦喜,太上平气得来治,王者用事亦喜;恶气得一伏藏,不伏见使行诛伐亦喜;夷狄得安其处,不复数来为天战斗亦喜;军师使兵器得休止不用,士卒不战死亦喜。”(九十六章)这样的理想社会,即“国家安定,家庭富裕”,“国安民丰”。
道教信徒在践行“太平”教义的过程中,应当支持“人间天堂”的构建,秉持爱国爱教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道教的灵魂观
魂魄之说,古已有之。《左传》昭公七年:“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唐孔颖达疏:“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道德经》中有“鬼神”,而无“魂魄”;早期道教的《太平经》有“魂”,称“故昼为阳,人魂常并居;冥为阴,魂神争行为梦,想失其形,分为两,至于死亡”(卷137—153)。
《云笈七籤》卷五十四,“说魂魄”称“人身有三魂,一名胎光,太清阳和之气也;一名爽灵,阴气之变也;一名幽精,阴气之杂也”。道教主张,若人常吸清阳之气,不受三魂束缚,则可使神气清明、五行调和、百邪不近、疾病不生,从而长生之道亦可修习。
“制七魄法”称七魄之名为: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等。道教认为七魄是“身中之浊鬼”,若仅了解求仙之术而不知晓制魄之法,亦无法实现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