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新闻发布会现场


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

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围

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今天,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大行业覆盖范围 (以下简称扩围)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仅覆盖了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00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是碳排放大户,年排放约3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20%以上。此次扩围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预计新增1500家重点排放单位,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将达到60%以上,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扩大到二氧化碳、四氟化碳和六氟化二碳三类。

根据《方案》部署安排,生态环境部将按照“边实施、边完善”的工作思路,分两个阶段稳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近期将印发关于三个行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工作通知,明确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关键参数月度存证、碳排放报告核查、核定配额发放、配额清缴等任务及完成时限。

二、《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4年)》发布

生态环境部今天发布《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4年)》 (以下简称《年报》),公布了2023年全国移动源环境管理情况。《年报》显示,移动源已经成为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来源。

2023年,全国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924.6万吨,同比下降4.9%。其中,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1389.6万吨、535.0万吨,同比分别下降5.22%和4.05%。

2023年,全国机动车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724.9万吨、187.2万吨、473.1万吨、4.4万吨。汽车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中,柴油车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汽车排放量的87.8%、99%以上。

非道路移动源的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量分别为18.7万吨、40.5万吨、453.4万吨、22.4万吨。其中,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较大,累计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近95%。

各地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车—油—路—企”统筹管理,在提升新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开展车用油品质量检查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督促指导各地提升移动源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

三、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完成登记

近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 (简称CCER),总计94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完成登记。这是我国自愿碳市场建设取得的重要实质性进展,对于推动和激励我国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截至3月25日,CCER累计成交量达133万吨,成交额为1.05亿元。

自愿碳市场是我国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政策工具。符合条件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经第三方机构审定与核查、注册登记机构审核后,可将减排量登记为核证自愿减排量,通过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平台开展交易,获得减排收益。

四、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活动将在伊春市举办

近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公布了今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主题——“Harmony with natur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即“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

为了充分展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提升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今年5月22日,生态环境部将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举办现场活动,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实践成果讲述、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展示、主题活动与互动等。届时,国务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盟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等国际组织代表将参加有关活动。

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届时前往美丽的伊春,感受中国林都的生态魅力,一同讲述生物多样性保护故事。

五、新一批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名单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新一批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共557家。包括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等“新四类”开放单位304家,生态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老四类”开放单位253家。截至目前,全国环保设施开放单位总数为2512家,累计组织线上线下开放活动19万次,接待参访公众超过2.4亿人次。

2017年,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共同推动“老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2024年底,生态环境部进一步拓展了“新四类”环保设施开放领域。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既推动了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了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在企业与周边社区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有效化解了“邻避效应”等社会风险。同时,开放单位主动向公众展现企业风貌、生产过程和环保知识,逐步成为开展环境教育、研学实践、工业旅游的重要场所,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引导鼓励更多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向公众开放,搭建生态文明教育和公众参与平台,广泛动员企业、公众携手共建美丽和谐的生活家园。

编辑 | 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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