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再次用实际行动诠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核心原则。该中心工作人员翻山越岭,将法庭“搬”到金平县沙依坡乡妈卡波村,为一名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提供了上门开庭的贴心服务。
受援人陈某被确诊为脑梗,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庭应诉。为确保陈某能参与庭审每个环节,平等对话与自我辩护,该中心决定采取特殊措施上门服务,法律援助律师跟随西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一同踏上前往妈卡波村的漫长旅程。
经过一天的长途奔波,工作人员终于抵达这个偏远山村。尽管环境简朴,但庭审的庄严与公正却丝毫未减。在国徽的见证下,严肃的庭审有序进行。
庭审中,法律援助律师充分发挥专业素养,为陈某进行了罪轻辩护,尽最大努力为他争取缓刑机会。同时,律师时刻关注着陈某的情绪和状态,确保他能够在庭审中保持冷静和理智。
庭审结束后,法律援助律师并未急于离开,而是耐心为陈某解答其困惑和疑问,详细解释了案件情况,让陈某清晰了解自己的处境和未来发展。这份专业和贴心的服务,让陈某深深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力量和温暖。
此次大山里的上门开庭,不仅让陈某在熟悉的环境中参与司法程序,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也充分保障了其诉讼权利。此举是法律援助的生动实践,是法治精神的深刻传递,是该中心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也是法律援助积极构建和谐法治社会、将法律的公平正义切实送到群众身边的具体体现。
未来,该中心将继续秉承这一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方法,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及时、专业、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
记者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