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天津市医保局发出《关于完善我市门诊特定疾病药品保障范围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5〕17号),对该市门诊特定疾病药品保障范围有关事项做出通知,自2025年4月1日执行。
此次政策覆盖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化疗及镇痛治疗等十二类门诊特定疾病 ,其中脑出血后遗症等病种参照同类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时,医保基金将依据新规对符合条件的药品费用予以支付。
值得关注的是,药品保障范围采取"分类管理+动态调整"模式: 西药 主要参照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进行系统归类,例如肾透析患者可覆盖肝素类、腹膜透析液等8大类药品; 中成药 则需符合说明书适应症且经临床路径或权威指南验证; 中药饮片 强调辨证施治原则,要求处方遵循传统中医理论体系。
政策特别建立"年度动态调整"机制,医保部门将结合药品目录更新、临床指南变化及基金收支状况,每年组织专家论证调整保障范围。 对于未纳入分类管理的西药品种,允许根据实际疗效参照同类药品论证纳入。
为便于查询,天津市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字母标识系统,如"A"代表肾透析治疗用药,形成直观的12类病种编码体系。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药品目录仅作为医保支付依据,医疗机构仍需遵循临床诊疗规范,医生须在保证疗效前提下优先选用经济合理的治疗方案。( 注:查看相应药品时,需要在天津药品目录中,结合新增字母标识找到对应分类的药品。目录可在文末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以下是《关于完善我市门诊特定疾病药品保障范围的通知》核心内容的表格归纳:
以下是天津市医保局《关于完善我市门诊特定疾病药品保障范围的通知》中12类门诊特定疾病保障范围的分类归纳表格:
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文所指门诊特定疾病包括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癌症病人的门诊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偏瘫、精神病(严重精神障碍参照执行)、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参照执行)、血友病、癫痫、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本市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门诊特定疾病登记,登记有效期内在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发生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保障范围
(一)肾透析治疗
1.西药、中成药。西药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以下统称“类别”),包括肝素类、铁制剂、腹膜透析液、高效利尿药、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高血钾和高磷血症治疗药。中成药根据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上述病种治疗、列入相应临床路径或权威临床指南,经专家论证纳入保障范围。
2.中药饮片。结肠透析治疗使用的中药饮片费用。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开具的处方。
(二)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1.西药、中成药。西药类别中的治疗胃酸相关类疾病的药物、直接Xa因子抑制剂、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全身用皮质激素类、集落刺激因子、选择性免疫抑制剂、钙神经素抑制剂。中成药根据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上述病种治疗、列入相应临床路径或权威临床指南,经专家论证纳入保障范围。
(三)癌症病人的门诊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
1.西药、中成药。西药类别中的止吐药和止恶心药、抗肿瘤药、内分泌治疗用药、集落刺激因子、白介素类、抗肿瘤治疗用解毒药、诊断用放射性药物和参照院内制剂管理的放射性药物。中成药根据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上述病种治疗、列入相应临床路径或权威临床指南,经专家论证纳入保障范围。
2.中药饮片。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开具的镇痛治疗中药处方。
(四)糖尿病
1.西药、中成药。西药类别中的糖尿病用药。中成药根据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上述病种治疗、列入相应临床路径或权威临床指南,经专家论证纳入保障范围。
2.中药饮片。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开具的处方。
(五)肺心病
1.西药、中成药。西药类别中的利尿剂、全身用皮质激素类、用于阻塞性气道疾病的药物、不含复方镇咳药的祛痰药、不含复方祛痰药的镇咳药、镇咳药与祛痰药的复方。中成药根据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上述病种治疗、列入相应临床路径或权威临床指南,经专家论证纳入保障范围。
2.中药饮片。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开具的处方。
(六)红斑狼疮
1.西药、中成药。西药类别中的全身用皮质激素类。中成药根据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上述病种治疗、列入相应临床路径或权威临床指南,经专家论证纳入保障范围。
2.中药饮片。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开具的处方。
(七)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偏瘫
1.西药、中成药。西药类别中的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调节血脂药。中成药根据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上述病种治疗、列入相应临床路径或权威临床指南,经专家论证纳入保障范围。
2.中药饮片。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开具的处方。
(八)精神病
1.西药、中成药。西药类别中的抗癫痫药、精神安定药、抗抑郁药、用于儿童注意缺陷障碍伴多动症和促智的精神兴奋药、精神安定药和精神兴奋药的复方制剂。中成药根据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上述病种治疗、列入相应临床路径或权威临床指南,经专家论证纳入保障范围。
2.中药饮片。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开具的处方。
(九)血友病
1.西药、中成药。西药类别中的抗纤维蛋白溶解药、全身用皮质激素类。中成药根据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上述病种治疗、列入相应临床路径或权威临床指南,经专家论证纳入保障范围。
(十)癫痫
1.西药、中成药。西药类别中的抗癫痫药。中成药根据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上述病种治疗、列入相应临床路径或权威临床指南,经专家论证纳入保障范围。
2.中药饮片。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开具的处方。
(十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西药、中成药。西药类别中的抗纤维蛋白溶解药、全身用皮质激素类。中成药根据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上述病种治疗、列入相应临床路径或权威临床指南,经专家论证纳入保障范围。
2.中药饮片。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开具的处方。
(十二)再生障碍性贫血
1.西药、中成药。西药类别中的抗纤维蛋白溶解药、全身用皮质激素类。中成药根据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适应症,用于上述病种治疗、列入相应临床路径或权威临床指南,经专家论证纳入保障范围。
2.中药饮片。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开具的处方。
三、有关说明
(一)西药品种未纳入按类别管理的药品,根据药品说明书所列适应症,参考同类药品纳入情况,经专家论证纳入相应门特病种保障范围。
(二)医保部门根据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情况,结合临床指南变化、医保基金收支等情况,组织论证后对保障范围进行调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同步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三)药品保障范围是医保部门为做好门诊特定疾病费用支付管理的依据,不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医师诊疗的依据。医保服务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药品说明书和医保有关规定,规范诊疗行为,合理开具处方。
(四)门诊特定疾病保障范围具体品种可在我市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查询,标识一栏的字母代表纳入我市待遇清单所列门诊特定疾病相应病种。其中,A代表肾透析治疗、 B 代表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C 代表癌症病人的门诊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 D 代表糖尿病、 E 代表肺心病、 F 代表红斑狼疮、 G 代表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偏瘫、 H 代表精神病、 I 代表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J 代表血友病、 K 代表癫痫、 L 代表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M 代表再生障碍性贫血。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执行 。之前有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照本通知执行。执行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