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看多场直播发现,短视频平台和社交平台上存在大量盗播现象。图/IC photo

直播间面对面向“家人们”卖力推销商品的主播,竟然也可能是假的。

据法治日报报道,近日,记者观看多场直播发现,短视频平台和社交平台上存在大量盗播现象,不少直播间被盗播后售卖山寨货,消费者买到问题商品后往往会找被盗播商家维权。而真正的始作俑者——盗播他人直播视频并售卖山寨货的人却躲在幕后,继续做着一本万利的生意。

盗播者这般拿来主义的做派,以他人的图像资料为自己的山寨货背书,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原则,不仅涉嫌侵犯主播的肖像权,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漠视。

更重要的是,这种通过录制、剪辑,给主播进行AI换脸等各种方式,把他人的直播化为己用的“不劳而获”行为,污染的是整个直播带货行业的生态。对此,无论平台企业还是相关监管方,都需积极作为,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不能任由“李鬼”们兴风作浪。

如果说此前一些山寨货只是仿冒了别人产品,折损的是品牌方的声誉,盗播“李鬼”的存在则让偷盗者进入了“全面抄袭”时代,甚至连人家的营销方式、宣传策略都照搬不误。

在此期间,盗播者还能借助平台的自动推送功能,助其引流到盗版直播间。据报道,仅观看两个小时售卖某件服装的直播,记者就刷到有着同一体型和穿搭配饰、但主播被AI换脸的四个不同的直播间。

当直播间“李鬼”横行,技术沦为画皮工具,对消费者而言,在各种障眼法下,就很容易掉入盗播者的陷阱,待发现商品问题时,“李鬼”早已不见踪迹,正版商家却要承受投诉与差评的后果。

直播经济本就是信任经济,长此以往,直播电商的信任基石就有被蛀空的危险。对此,平台方显然不能袖手旁观。

一方面,平台对入驻商家需严格执行实名认证制度,在资质证照审查外,也要对直播内容进行动态监管,不能让盗播者“换个号就能继续”。

而且,针对盗播者使用AI录播、镜像翻转、画中画、AI换脸等不同方式“去重”,规避监测的行为,相关打假的技术手段也需升级。比如,可考虑对主播的生物特征进行自动实时核验,一旦发现不符,立即触发预警。

另一方面,平台之间也需建立“联防”机制。盗播者往往是跨平台“作案”“A平台引流、B平台交易、C平台传播”的链条化特征,呼吁各平台间需尽快打破数据孤岛状态,建立跨平台的盗播黑名单共享机制,对盗播账号实施“一处违规,全网封禁”。

平台在与盗播者博弈的过程中,尤其要避免陷入“流量至上”的短视逻辑中。需明确,只有正版直播流量变现的佣金才是平台应得的,对盗播获取的流量变现佣金要有免疫力,更不能因此对盗播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然,相关监管部门也需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对盗播带货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推销山寨商品等行为,及时进行规制、处罚,并畅通被盗播者、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渠道。

其实,盗播尽管复制得有模有样,但其“主播”不会与消费者互动这一条软肋,就足以用来发现“李鬼”。因此,消费者在直播间买东西时不妨多留个心思,多提些问题,对那些在直播间自说自话的“主播”多几分警惕,就能最大限度避免踩坑。

撰稿 / 流水(媒体人)

编辑 / 何睿

校对 /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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