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本禁火令。
一、禁火期:2025年3月24日至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以内的区域。
三、禁火要求:
(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
(二)严禁吸烟、野炊、明火照明、玩火、烧火取暖;
(三)严禁烧木炭、烧渣草、烧垃圾、烧秸秆、烧灰积肥、烧田(土)埂;
(四)严禁烧蛇鼠、用火驱兽、烧山狩猎;
(五)严禁违规炼山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行为;
(六)严禁放飞“孔明灯”;
(七)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林区;
(八)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拒不执行本禁火令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禁火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慈利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来源:慈利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