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
会议现场
该草案立足重庆发展实际,对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作出细化规定。其中,大力弘扬红岩精神和“坚韧、忠勇、开放、争先”的城市精神被写入该草案当中。
近年来,在市委高度重视下,重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和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居全国前列,市社科规划项目已由2017年的400余项增至2024年的1000余项,在社科研究规划、社科学术团体、社科智库建设、社科学术交流以及社科普及工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了一些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予以固化。
该《条例》立足重庆发展实际,对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作出细化,要求挖掘本土历史文化资源和开展文化传承、研究和转化,大力弘扬红岩精神和“坚韧、忠勇、开放、争先”的城市精神,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启迪思想、陶冶情操、温润心灵,为文化强国建设贡献重庆智慧;对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省(区)市之间的交流,推动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提升重庆文化软实力和传统文化影响力作了规定。
《条例》规定,决策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决策咨询需求,建立健全成果发布机制,为资政研究提供便利和支持;新型智库应当面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加强国情市情调研,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主动对接决策部门,快速响应科研需求,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新闻出版部门应当完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出版资助机制,支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出版。
《条例》还聚焦人才队伍建设、科研经费保障等,规定了市、区县(自治县)人才工作部门应当将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比照自然科学纳入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规定了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社科类人才的培养,完善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特点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以释放人才活力和创新创造活力。
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