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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保险公司与第三方责任人之间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在法院调解下成功达成和解。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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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李某驾驶其所有的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因未保持必要安全距离,与贺某驾驶的小轿车追尾,致使贺某驾驶的车辆又追尾白某的车辆,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李某负全部责任,贺某、白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因贺某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贺某要求保险公司对其全部车辆损失5300元代位赔偿,并向保险公司出具了代位求偿索赔申请书,授权保险公司就已付赔款向李某追偿,保险公司诉至本院要求李某返还全部垫付款。李某认为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向贺某赔偿时未通知其参与定损,不同意赔偿。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多轮调解。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了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双方予以认可,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支付垫付款4500元,保险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追偿金额。

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解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公司将继续依法行使追偿权,以后工作中要及时同第三责任方联系沟通,避免类似状况的发生。同时积极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李某称通过此次调解,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减轻了经济负担,未来将更加注重履行自身责任,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作 者: 关丽媛 鱼晓卉

编 辑: 尤乙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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