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上获悉:2024年《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印发以来,新疆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四级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新疆构建权责清晰的行政执法监督组织体系,区、地、县、乡四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共配备专(兼)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人员1800余名。
自治区层面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地州市层面也陆续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各层级行政执法监督法规、文件构成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
新疆强化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实施体系。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共制发督办函、意见书500余份,累计评查案卷8000余件。组织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共享合作机制试点工作,全疆各地州市共建立联系点489个,聘请监督员1271名。印发全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手册等“参考书”“口袋书”,提升执法监督人员的能力水平。
目前,新疆共有85个地、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成立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等的协作机制,紧盯法治督察、政府督查发现问题较多,行政复议纠错率较高的地区和领域,共同开展工作500余次。72个地、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移送线索173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与当地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15次。
为构建支撑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数字体系,自治区司法厅正在开发建设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克拉玛依市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跨层级、跨部门的网上联合执法、综合行政执法。乌苏市、库车市开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已实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管理、执法职权管理、执法办案全流程监督等功能。(隋云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