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3月13日,来上海出差的河南省商丘市电厂职工刘封望到小东门派出所报案,声称被“风华”轮船员“叶仲山”骗去一大笔现金。在报案笔录中刘封望是这样叙述的:“我和‘风华’轮船员邵全才是同乡,3月1日前,我在‘进步旅社’给邵全才写信,托他购买半导体一收录机,并叫他来‘进步旅社’取钱。3月5日7时45分,一位自称是邵全才同事‘叶仲山’的人先打电话来跟我约时间,然后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旅社和我见面,拿出了一封短信,信纸是上海海运局便信笺,字迹是邵全才的,信中说:‘因风华轮3月5日晨驶离上海,购买半导体一事,特转托下地公休同事叶仲山代办,请将钱款交他即可。’我随即交给‘叶仲山’280元现金。

次日,我从电话中查知:‘风华’轮近期不在上海,就觉得有诈,遂于3月13日赶到码头找到返航的‘风华’轮领导询问,乃至看到叶仲山时,我这才知道受骗上当,找我领款的那个‘叶仲山’是冒名顶替的。



70年代的中国远洋轮(图中是著名的风庆轮,风华轮是其姊妹船)

据刘封望介绍,领款的那个“叶仲山”留着小包头,35岁左右,身高约1.67米,操南方口音,上身穿青色呢子制服,下身穿毛料裤子,脚穿黑色皮鞋。

在刘封望之前,上海市公安局还接到上海海运局公安处转来的两起诈骗案:

其一是“战斗31”轮船员吴继成报称:他的儿子从浙江老家给他汇来100元钱,是汇到他家住上海市南市区董家渡路494号的同乡姚正俊的家中的,结果被一位自称是“战斗31”轮船员“袁惠中”持吴继成的家信骗走。



远洋轮船员

其二是家住上海市延安西路1289弄23号的王忠益报称:他花94元为在大连电子仪器厂工作的战友张守昌买了一台“红灯”牌711型收音机,委托本厂女同事白惠兰写信给在“大庆49”轮上工作的丈夫姬振刚,请他把收音机带回大连,信中还附有张守昌给王忠益的便条。结果不久就被一个持着张守昌的便条、自称是“姬振刚”的人去王忠益的家,从王的妻子手中将收音机骗走。



“红灯”牌711型收音机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处刑侦科分析了这三起诈骗案的案情,认为它们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特点:犯罪分子事先已经准确掌握了关系人之间的通信往来情况,确定了行骗对象后伪造凭证进行作案。因此这三起案件很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理由如下:

1、刘封望提供的罪犯外貌特征和姚正俊、王忠益的妻子描述的犯罪分子样貌大体是吻合的。

2、犯罪分子给刘封望、姚正俊留下的收条笔迹相似,且都使用“上海海运局”的信笺纸。

3、犯罪分子冒充船员作案,且当时他报出来的船只恰好都不在上海,导致受害人无法在短时间内核实真伪。

因此,警方认为,犯罪分子掌握船只的航行和停泊情况,特别是使用“上海海运局”的信笺纸。因此极大可能是上海海运局在职或离职的人员。随即,上海市公安局治安处刑侦科组织专案组,从刑警一队抽调人手,对这三起诈骗案进行并案侦办。

在随后的三个多月的时间内,专案组先后安排刘封望、姚正俊和王忠益等人在机关收发室守候,对照片辨认面貌特征以及对上海海运局内部职工进行摸排等措施都没有获得任何线索。

6月30日,家住上海市阜新路180弄11号的病休女工葛胜凤报案称:6月29日下午,一位自称在“泰宁”轮上任大副的“黄庞木”来家里拜访,她热情地接待了这个人,因为她爱人王松成是中远广州分公司的船员,和上海海运局“泰宁”轮船长李国仁是老同学,王松成曾经拜托过李国仁关照一下自己病休在家的妻子。“黄庞木”说“泰宁”轮已经出海,李国仁委托在上海探亲的他来探望一下,拿出一封以李国仁的名义在“上海海运局”信笺上写给葛胜凤的短信,并送上一斤桂圆,嘱咐“好生调养”。



远洋轮船长(照片为风庆轮驾驶舱)

然而,在闲聊几句后,“黄庞木”声称前几天他丢了一只提包,里面有别人委托他购买手表的现金和表票,只好当时还没随船出海的李国仁借了30元,并向海运局要了一张表票,但现钱不够,所以心急如焚,并询问葛胜凤能否暂借60元?还说:“李国仁同志担心我们相互不认识,特让我把王松成同志给他的信带来。

葛胜凤看了信后深信不疑,遂取出现金60元,粮票15斤,由“黄庞木”签收据收下。

“黄庞木”走后的当晚,葛胜凤无意间从邻居口中得知“黄庞木”到了门口进门前向邻居打听葛胜凤的姓名,于是就起了疑心。6月30日一早她打电话给上海海运局核实,结果被告知“泰宁”轮上没有“黄庞木”这个人,这才知道受骗上当,慌忙报警。

7月2日,住上海市西藏南路“淮海饭店”的陕西汉中冶金科出差人员夏继松报案称:被一名自称在“战斗43”轮任副政委的“黄庞木”骗去现金40元,河南布票10尺。

原来,夏继松的一名女同事是“战斗43”轮船员刘树良的妹妹,在他出差前托他给刘树良带话买衣服。他到上海后,将女同事给刘树良的信按照地址寄出。6月27日早晨,“黄庞木”给他打电话请求拜访,在约定时间后,“黄庞木”带着刘树良给夏继松的用便笺纸写的短信去饭店见夏继松,信中写道:“因船即将离沪,妹妹要买的衣服我托黄副政委代办,可将钱交给他。”为了取信夏继松,“黄庞木”还主动向他出示了海员工作证。夏继松不疑有他,当即付给“黄庞木”现金30元;另外又给了现金10元和河南布票10尺委托“黄庞木”购买泡泡糖和兑换布票,约定在7月1日19时在上海海运局门前当面交割。

但是当夏继松依约前往上海海运局门前,等到半夜都没等到“黄庞木”,于是夏继松就直接进海运局查询,得知“战斗43”轮近期不曾在上海,船上也没有叫“黄庞木”的,至此夏继松才知道受骗上当,慌忙报警。



上海海运局大楼

专案组从这两名受害者描述的“黄庞木”的长相和衣着看,和前三起诈骗案的犯罪分子长相相似,鉴于其出示的海员工作证明显褪色,故而肯定犯罪分子应该是海运局或其他航运部门的在职或离职人员,离职人员的可能性更大。

经上海市公安局调户口身份卡查询证实:“黄庞木”是假名字,查无此人,但是这个化名肯定和犯罪分子的真实姓名有一定的联系,否则犯罪分子不可能连续两起案子都用这个化名。

于是,专案组成员们集体“头脑风暴”,从笔顺结构和字义进行拆字和破意,然后作复原剖析,认为“黄庞木”原来的姓名可能为“田龙才”、“田龙木”、“黄龙才”、“黄广才”等十几个姓名。据此,侦查员拿着这十几个名字再度到市局调户口卡,按照性别、年龄、籍贯、职业等特征进行核对,以发现线索。



整理户籍档案的上海户籍警

同时,针对犯罪分子连续作案的嚣张气焰,专案组投其所好,在市区内的各个旅社入住的外省在沪出差常驻上海的采购员中物色特情人员,向海运局船员投递有关、捎带、购买紧俏商品的私人信件,来个“钓鱼执法”,争取把这个嚣张的诈骗犯给“钓”上来。

7月30日16时,三封被专案组精心伪造后放置在海运局收发室的诱敌私人信件不翼而飞。不久,北京东路上的“红心旅社”负责人朱剑豪给专案组打来电话:“刚才有上海海运局姓高的打电话找住在旅社的武汉中石油管理供应处采购员娄惠良,约定下午5点半在旅社305房间会面。

于是,专案组火速赶往“红心旅社”和娄惠良取得联系,娄惠良说:7月17日他曾遵从专案组侦查员的意思伪造私信给上海海运局“战斗36”轮船员叶焕华,假称是叶的战友,请他代买一台钟,钱款由娄惠良代付。于是侦查员迅速制定了抓捕方案,然后化装成旅社服务员、娄惠良同屋的旅客等随时策应。



老照片 70年代的旅社

17时刚过不久,一名中年男子来到“红心旅社”,化装成服务员的侦查员小朱热情地接待了他,并将他引到了305房间。化装成娄惠良同屋的旅客的侦查员见到中年人后就问:“你是海运局的吧?老娄有事出去一趟、一会儿就回来,他跟我说了有人来找他,你在屋里等一会好了。

不久,侦查员又问:“你有信吗?

那人果然掏出一封用上海海运局便笺纸写的短信:“我船马上离沪,无暇取钱买钟,适我船轮机长老高下地,特转托他到你处取钱买钟,一经买到,当即送上。

随即,扮做305房住客的侦查员和扮做服务员的小朱一前一后围住了这个中年人:“从哪里来的?

从海运局来的,姓高……

证件呢?

没带,我有信……唉你们干什么?啊呀!

说着,这名中年人就被两名侦查员摁在床上戴上手铐,从他身上当场搜出八封写给船员的私信,其中三封“钓鱼”的信件全部在里面——

放开我,我是海运局的,你们抓错人了,我是来取买钟钱的!

哼!买钟没有,送钟(送终)有,带走!

经突审,此人供认自己的真名叫黄广才(侦查员们“头脑风暴”的方向没有错),上海铅笔板厂工人,原本在中远上海分公司当船员,1968年因为身体原因不适合远航,因此被调到铅笔板厂当工人,这些信息在市局的户口卡中最终得到了印证。

但海员优厚的待遇和“油水”和铅笔板厂的死工资之间的落差让黄广才心态失衡,因此走上诈骗和投机倒把的犯罪道路。1974年4月18日,黄广才因诈骗和投机倒把被上海铅笔板厂处留厂察看处分,但他依然不思悔改,依旧经常旷工在外流窜作案。通过盗窃上海海运局和中远上海分公司收发室的私信126封,从信件内容中寻找作案目标,然后模仿笔迹使用自己之前积攒下来的“上海海运局”的便笺伪造书信骗取受害者的信任,总共作案二十起,骗取现金774元、布票24尺、各类粮票135斤,另有收音机、手表、煤油炉、高档皮衣等贵重物品8件,总价值超过2000元。

至此,这起震惊上海航运系统、专门针对海员亲属的连环诈骗案终于告破,黄广才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被押往军天湖劳改农场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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