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5日讯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一住户家的小孩在窗边玩耍时,将一大团湿纸巾从家中抛下,直接砸中楼下私家车车前盖,导致车盖出现一处凹陷。车主发现后立即联系物业,经物业排查,锁定为二楼住户,该住户家长承认是其小孩的无意行为,并表示将积极配合处理此事。经社区调解,楼上住户提出赔偿7000元,私家车车主最终同意了这个赔偿方案。目前,该家长已向车主致歉,同时对小孩进行批评教育,并承诺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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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山东鲁耀律师事务所张志航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高空抛物在生活中比较常见且非常容易造成他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小孩把湿巾从高空抛下,砸坏了楼下的私家车,虽然可能是小朋友调皮,无意为之,但是孩子的家长作为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是有监护看管的法律义务,孩子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1068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在本次事件当中,孩子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家长给对方7000元的赔偿是合理合法的。不起眼的东西在高空抛下,也会产生极大的杀伤力。在此也呼吁大家,杜绝高空抛物。
闪电新闻记者 郝彬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