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出炉”

仅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给予奖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奖补资金等在工程项目建设投产一年后方可享受;工程建设再次偷工减料的,通报全市不准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项目……3月24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听取《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回顾了过去一年备案审查“法规体检”中发现的问题。报告透露,在落实“有错必纠”方面,去年“法规体检”推动纠正或处理存在合法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共32件。

收到审查建议106件

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广东省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选定为4个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制度建设试点省份之一。报告显示,广东连续5年做到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其法制工作机构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实现了全覆盖和制度化常态化。

去年,广东开展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和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经清理,广东涉企法规共445件,需修改6件、废止1件。今年1月底前,已完成相关法规的修改或废止工作。对广东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明显滞后于社会实际情况发展变化、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进行清理,推动修改或废止相关法规共24件。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备案审查工作题中应有之义,是民之所盼。报告指出,省人大常委会紧扣中心大局工作和民生事业,积极开展专项审查和联合审查,对乡村振兴和城镇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法工委会同有关委员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推动对有关市县乡政府及部门的“问题文件”的处理。

去年收到公民、组织对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共106件,涉及物业管理和交通安全等方面内容。对属于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研究办理;对其他规范性文件,通过衔接联动机制移送有权审查的机关研究处理。报告透露,去年推动纠正或处理存在合法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共32件,重点督促纠正不平等对待企业相关规定、乡村振兴领域相关规定、行政行为相关规定、民生相关规定等几方面问题。

例如,有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给予奖补。经审查认为,该规定仅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给予奖补,将扶持对象限制在该市注册的经营主体,排除了在该市依法生产经营并符合奖励条件的其他企业,形成了差别性待遇的规定,不符合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清理涉企法规政策的要求和精神。该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不得对不同地区、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实施差别化待遇的规定不一致。

持续完善数据库3.0版

报告表示,今年广东人大将聚焦健全备案审查制度机制,探索建立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备案审查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全面推进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完善公民、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建议的处理机制,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继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民主含量和质量。

广东坚持完善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去年新增2000多件规范性文件入库,全省现行有效的各级各类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15000多件入库,为社会公众提供无偿的法治公共产品。今年,广东将持续完善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3.0版,并将其纳入广东“数字人大”二期建设范围。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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