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枯木
一、光绪帝死因之谜
清德宗爱新觉罗·载湉(1871年~1908年),清定都北京后的第九位皇帝。父为道光帝第七子醇亲王奕譞,母为叶赫那拉·婉贞(慈禧太后之妹)。因年号光绪,所以一般人称为光绪帝。
众所周知,光绪一生生活在慈禧太后的淫威之下。四岁继位,十七岁亲政。亲政之初,锐意革新,所托非人,戊戌变法失败,惨遭幽禁十余年。光绪帝的起居注史官恽毓鼎在他的《崇陵传信录》中回忆,光绪三十四年,慈禧太后病危。有僭上者报告给太后,说光绪帝听到慈禧病重面有喜色。太后大怒,说“我不能先尔死”。故慈禧决意自己病终前致光绪于死地,以免光绪有再度亲政、推翻慈禧生前之布局的可能。
《大清爵秩全览》八十七卷记载,老佛爷慈禧临终时,隆裕在旁伺候。慈禧便派隆裕皇后的御膳房掌管太监小德张((张兰德))送去塌喇(满语酸奶),赏赐给光绪帝,实为大量砒霜糊状液体形似酸奶。光绪帝喝了塌喇后痛苦挣扎好些时间才死去。清室后裔、书法家启功指出,其曾祖父、时任一品大员礼部尚书兼管宴大臣溥良,曾亲眼看到太监从病重的慈禧宫中传出一个盖碗,称“是老佛爷赏给万岁爷的塌喇”。
《崇陵传信录》还记载光绪帝去世应该是1908年11月12日,而不是官方公布的14日。原文:“十八日庆亲王奕动奉太后命,往普陀峪视寿宫,二十一日始返命。或曰有意出之。十九日,禁门增兵卫,稽出入,伺察非常,诸阉出东华门净发,传言驾崩矣。次日,寂无闻。午后传宫中教养醇王监国之谕。二十一日,皇后 始省上于寝宫,不知何时气绝矣,哭而出奔告,太后长叹而已。”十九日太监就知道驾崩,纷纷理发,并且太后命庆亲王视察帝陵,应当光绪帝在十九日就已被毒杀,这样慈禧太后完全有时间去安排继承人以及其他后事。
1980年,在整理崇陵光绪帝遗骨时,“未发现外伤及中毒迹象”,自然病死一说在当时一度成为学术界主流观点。直到2008年对清西陵光绪帝遗体的头发、遗骨、衣服及墓内外环境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后,发现光绪头发中的砷含量严重超标,达到了正常值的2400倍,证实光绪帝是砒霜中毒死亡。
二、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后来多次被演绎为戏曲、评弹、影视剧作品。但是真相如何?我们来看最接近历史的记载。
民国徐珂编撰的《清稗类钞·狱讼类》和光绪年间刊印的《清刑狱档案录》都有记载,并将“杨乃武被诬杀人案”列为光绪初年四大案之一。大致情况一样,说葛毕氏(小白菜)人漂亮,但是品行不端,同杨乃武和他人都有奸情。但是未曾下毒杀夫,其夫葛品连实则病死。其他小道报刊更是闪烁其词,说杨乃武案牵扯到湘军一系和朝廷权力斗争等等。
幸好清朝很多资料都留了下来,我们看刑部给皇上怎么汇报此事的。“刑部敬奉皇上圣旨交下审理浙江省余杭县县民葛毕氏毒死她丈夫一案”记录了案件详细过程及判决。由于文字太长,我们精简叙述:
余杭豆腐店伙计葛品连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娶妻毕氏,四月搬进癸酉科(1873年)的举人杨乃武家的房屋居住。由于葛品连在店里看店,经常不回家。而杨乃武和葛毕氏(小白菜)行为不检点,经常在一起吃饭和教佛经。引起葛品连怀疑,但没抓住奸情。于是在闰六月搬离杨家,去别人家租房住。
八月二十四,因腌菜延迟将小白菜殴打辱骂一顿,并说出杨乃武和小白菜有奸情。小白菜寻死觅活剪发要当尼姑,被她母亲劝开。十月初七葛品连发寒热,初九下午四点死亡。南方天热,初十尸体发胀,嘴角鼻子出血。生母平素对小白菜举动轻浮有怀疑,便请求地保告状要求勘验尸体。
余杭县令刘锡彤接到诉状看阅后,亲自带领仵作勘验。仵作沈详用银针插入咽喉,作淡青黑色,认为是服毒。门差沈彩泉因为肚腹青黑起疱,认为是砒霜中毒。但二人只顾争论,没有用皂角水擦洗银针。仵作沈详便含糊地报称“服毒身死”。
刘锡彤当场将葛毕氏带回县衙审问,刑讯逼供后招供以前同杨乃武有奸情,移居后,杨乃武于初五那天给予砒霜,谋害了本夫。接着传讯杨乃武到堂对质,杨乃武不承认。刘锡彤于十二日写报告给上级请求革去杨乃武举人功名。十六日,杨乃武的堂弟杨恭治和妻弟詹善政,各以“杨乃武初五那天正在南乡詹家,怎么能交给葛毕氏砒霜呢?葛毕氏所供显然是虚构捏造的”,到县衙告诉。
上级批准提押人犯进一步审讯。葛毕氏害怕受刑就照以前供词又说了一遍,杨乃武仍然不承认。县令刘锡彤写了审讯案情综合报告,其中假称银针已用皂角水擦洗过,验针青黑色明显。经批准,县府将本案人犯一并于二十日押解到省城。杭州知府陈鲁主持审讯,轻率地都用刑讯逼供,杨乃武害怕受刑而屈招。因为追究砒霜的来源,他想起由余杭进省城,路过仓前地方,有钱姓老板开的爱仁堂药店,便随口供认:“初三日假称毒鼠,买得钱宝生药店内红砒霜四十枚铜钱,交给葛毕氏”等语。
刘锡彤估计钱宝生怕受连累不承认卖药。变威逼利诱钱包生按照杨乃武所说作证。知府陈鲁就根据县府上报审结材料定案,没有照顾到余杭县初审案情报告的内容。将葛毕氏、杨乃武拟判成凌迟处死、斩首,钱宝生拟判为杖刑。在十一月初六将审结报告呈给按察使蒯贺荪 和巡抚杨昌浚 亲自审问。审问时,葛毕氏、杨乃武因为供认在前,料想必定难于翻案,所以都各自在供状上画了花押。
奏报刑部期间,十三年(1874年)四月杨乃武自己写了供词,以葛毕氏串通审案官诬陷,审案官又用刑逼供,并捏造说有何春芳 在葛家同葛毕氏调笑,余杭县令刘锡彤的长子刘子翰唆使阮德敲诈勒索等事,嘱托他亲姐叶杨氏告到我部,同时叶杨氏委托王廷南到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衙门告状。经我部与都察院咨文商量后决定解人犯回浙江重审,巡抚杨昌浚委任原审官员复审。杨乃武未能得到申诉。
杨乃武妻子杨詹氏不断上告,奏报后皇上下旨:将本案交杨昌浚督同按察使亲自严加审讯,并委派湖州府知府锡光等详细审间。审问中,杨乃武、葛毕氏都喊冤叫屈,推翻了以前的供词,所以没有能审结。
光绪元年(1875)四月,给事中 王书瑞以高级官员复审要案任意顾从私情有心欺罔向皇上奏报,皇上特令派学政胡瑞澜 负责审办。胡瑞澜因为经审讯认为杨乃武有诬陷他人情节,所以杨乃武、葛毕氏仍又屈招承认。又因给事中边宝泉 奏称案件情节之间还没有和合通同,皇上批示刑部详查。
期间,给事中边宝泉奏称案件情节之间还没有和合通同,浙江绅士汪树屏等以“复审疑狱有官员间相袒护的事实”,派遣代表联名到京城向都察院交呈控诉书。皇上多次批示,最后命提交刑部秉公审理。
经多方会审并将葛品连棺材运抵京城审验,发现:“尸骨是黄白色的,是属于病死,并无青黑颜色,实在不是中毒致死。”得出结论:葛品连病死。并认为杨乃武和小白菜有奸淫私情但没有被抓住确凿证据,按《大清律》有不准凭空指奸的明文规定,应当不予追究,照律文规定不予论处。
起因是:“本案因为县令刘锡彤错误认为尸体有毒而用刑逼迫葛毕氏,因为葛毕氏胡乱瞎供而拘捕杨乃武,因为杨乃武胡乱瞎供而传讯钱宝生,因为钱宝生被引诱捏造内容写保证书而冤枉葛毕氏和杨乃武成死罪,以致知府陈鲁草率地审阅县府结案报告,巡抚杨昌浚照依县、州的结案报告奏报,学政胡瑞澜迁就下级复奏。”
最后判决:验尸人沈详轻率地将病死发变尸体错误地报称服毒,判杖刑八十,徒刑二年。余杭县知县刘锡形,从重判处发配到黑龙江边境充军服役。杨乃武前已革去了举人功名,处以杖刑一百。葛毕氏不避男女嫌疑,引起众人的非议,虽然没有通奸私情的确凿证据,但终究属于不守妇道,律从重处以杖刑八十。
沈喻氏(葛品连母)诬告人死罪未决处以杖刑一百,总共处徒刑四年。浙江巡抚杨昌浚、杭州知府陈鲁、宁波知府边葆诚、嘉兴知县罗子松、候补知县郑锡滜、顾德恒、龚世潼等一应官员即行革职。巡抚杨昌浚、浙江学政胡瑞澜革职,永不复用。
杨乃武出狱后,在家乡以种桑养蚕为业。1915年,杨乃武病死于刑伤复发。毕秀姑回余杭后,在县城南门外准堤庵出家为尼。1930年圆寂,葬于余杭东门外文昌阁旁。
2025/1/12榆木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