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5年申请学位

大概还有一两个月的时间

机智的家长都准备得差不多了

反正千万别等到快报名的时候

才急急忙忙各种慌乱


当然有家长会问

政策都还没公布怎么准备啊

其实有关2025年的学位申请

各区教育局都公布了部分政策

并且入学政策都是较稳定的

有涉及到政策变动,会提前公布

如果没有提前公布

大家直接参照现行政策准备就好


今天

小编根据最新政策更新内容

再次给大家分享下

深圳已公布的2025年学位申请政策

(PS:文章略长,可直接查看所在区的)

南山区

(一)使用《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4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含)后,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1.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无法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

租户须在2024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须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合同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1日(含)之后,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2.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3.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图源:摄图网_401702322

(三)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对其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

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福田区

一、关于2025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5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

租户须在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模板见下文,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

注: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图源:摄图网_400113051

3.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4.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取消其学位申请。

5.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对登记的学位申请住房进行学位锁定。

二、关于2025年小升初直升学校申请的材料说明

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

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或对口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校的学位。

1.2025年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须按照当年我区招生政策备齐报名资料进行网上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后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

2.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位。

可下载: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



图源:摄图网_500622309

坪山区

一、租房材料时间要求:

2025年申请学位租用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材料备案、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前(含当日)

二、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房产要求(以下内容根据2024年政策):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校入学,只适用于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家庭子女申请学位。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同时还须提供《房产学位申请知情书》、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知情书》申请学位的,其租住房屋不计算积分

如最终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图源:摄图网_401683856

三、保障性住房的有关提醒(以下内容根据2024年政策):

学位申请人租住单位名义申请的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视为集体宿舍,学位申请时按照集体宿舍有关要求提交住房材料。

光明区

关于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材料的说明:

1.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须于入学年4月30日(含)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或提供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入学当年4月30日(含)前,有效截止日期在入学当年9月30日(含)以后。

2.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须于入学前一年4月30日(含)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或提供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入学前一年4月30日(含)前,有效截止日期在入学当年9月30日(含)以后。


图源:摄图网_500563123

宝安区

关于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相关要求

(一)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的时限要求

2025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办理。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的相关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再加分。

1.登记时限要求:

2025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在其所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材料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还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合同有效期到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3.真实性要求:

(1)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2)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

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一旦发现学位申请家庭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图源:摄图网_500564156

其它重要提醒

(一)关于学位房锁定提醒

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材料。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

实行学位房制度的所有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同一对夫妇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的不受此锁定限制)。

请家长务必查询住房是否已被锁定,提前做好准备。

(二)关于社保参保时间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关于取消验核计生信息

按上级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生信息,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取消。

(五)关于招生政策公布

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2025年具体的招生政策、申请条件和办法等以正式发布的2025年新生入学申请指南为准。

家长可关注参考宝安区2024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申请指南,并密切留意市、区有关招生政策的最新信息。如果市政府、市教育局出台有关新文件、新政策,则按新规定执行。


图源:摄图网_501569433

龙华区

2025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或通过“i深圳”APP、本地宝深圳升学回复“登记”自主申报居住信息登记。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

2025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罗湖区

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在租房地址实际居住,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父母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一)使用《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申请学位的办证要求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4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9月30日(含)后。


图源:摄图网_500280805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的相关要求

1.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且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含)后。

租户须在2024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并且是该租户居住信息登记的唯一住址。

2.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3.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相关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三)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公办学校,将对其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


图源:摄图网_500421185

龙岗区

2025年申请学位的儿童少年,租住在有产权合法住宅类房屋(商品房)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4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4年8月31日(含当日)前。申请学位所需资料可参照本指南,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

大鹏新区

一、关于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的温馨提醒

(一)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房屋性质要求

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依然有效,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

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深圳户籍按居住时间加分,非深户籍按社保时间加分。

如已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未满足招生要求,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须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可通过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但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加分。

如居住信息登记在已被学位锁定的房屋,则无法使用该房屋地址申请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如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图源:摄图网_400164629

(二)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材料要求

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1.对登记时长要求: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或在社区网格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其中《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不含2025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图源:摄图网_400112145

2.对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真实性要求:

(1)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2)为保证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过程透明、意愿真实、程序严谨,学位申请家庭须对其提供的租房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保证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能真实表达双方意愿。一旦承租家庭利用其所申报的房产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

(3)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

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

一旦发现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没有实际居住或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涉及利用虚假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将报告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图源:摄图网_500614266

二、关于使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申请学位的温馨提醒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其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不含2025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地段申请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就近入学”。

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填报的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信息。

四、学位申请房锁定的有关提醒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一)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须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住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相同的父亲和母亲或相同的监护人。

(二)“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夫妇子女使用该房申请就读该校。

(三)学位住房锁定与学籍挂钩,建立学籍即被锁定,毕业后锁定自动解除。学段内中途转学至外区的,家长需致电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申请解除锁定。

请家长务必查询所提供的住房是否已被锁定,可通过登录网址查询学位申请房锁定状态,提前做好准备。:

https://zs.dpxq.gov.cn/visitdpgbxyxqfcx


图源:摄图网_500909146

五、其他事项

请家长密切留意市、区有关招生政策的最新信息,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如与上级出台的新政策、规定不符的,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请以正式发布的大鹏新区2025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为准。

盐田区

盐田的政策

小编之前分享过

学位申请攻略

在深圳各区教育局官网

或者长按下方二维码

进入【本地宝深圳升学】

获取深圳10区学位申请政策解读

查锁定、学区工具、积分计算器等


回复【学位】,可了解深圳学位申请攻略

更多自动回复内容,大家可以自行尝试探索~

猜你需要:


▌说明:本文由本地宝深圳升学整理发布,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如涉及侵权或对版权有疑问,请邮件联系xiexingyu@bendibao.com删除处理

▌信息来源:深圳各区教育局官网

▌编辑:小新(谢星宇)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