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力攻坚“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长乐区检察院牵头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长乐区公安局、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9家单位召开“关于服务保障‘海上福州’建设加强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

会上

长乐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游梅文介绍了《关于服务保障“海上福州”建设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从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海洋综合治理能力等方面,明确了有关部门在服务保障“海上福州”建设协作配合工作中的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与会单位代表就协作意见有关内容展开讨论。


长乐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施兆指出,协作意见的签订,有助于突破部门职能壁垒,统筹兼顾,凝聚构建海洋综合治理格局的合力,要突出政治统领,强化政治担当,把服务保障“海上福州”建设作为贯彻和落实上级重大部署的有力抓手,加强和改进工作不可或缺的必要组成,加以深入思考和务实推进。要加强法治协同,充分发挥要案会商、交流研讨、联动互通、共建共享等协作机制优势,做实海洋保护。要加强数字赋能,发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大数据指挥中心效能,探索构建涉海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数字应用与履行职能深度融合。


随后,与会单位举行《关于服务保障“海上福州”建设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签订仪式。

此次联席会议,不仅深化了有关部门对加强服务保障“海上福州”建设协作配合工作的认识,还为推进“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落地落实探索出合作新路径。下一步,长乐区检察院将以更高质效的履职,为打造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州”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 | 长乐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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