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近日,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发生一起典型的路口交通事故。 一辆黑色轿车在左转时未按规定礼让直行车辆,与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发生剧烈碰撞,两车车头严重变形,事故造成两名驾驶员受伤。
现场监控画面显示,黑色轿车驾驶人肖某某驾驶车辆沿建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时,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情况下直接左转,未观察对向直行车辆。此时,刘某某驾驶的白色轿车正沿建设路正常直行,两车在路口中心点发生正面碰撞,瞬间产生大量火花,场面触目惊心。
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及调取监控证据,认定肖某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规定,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法律专家指出,在无专用左转信号灯的路口,左转车辆必须让行直行车辆,这是保障路口通行安全的重要规则。
据九原大队事故民警介绍,此类因未礼让直行导致的交通事故在早晚高峰时段较为多发。事故造成两车维修费用预估超过 5 万元,伤者医疗费用正在核算中。肖某某除承担全部损失外,还将面临驾驶证记 3 分、罚款 200 元的行政处罚,其车辆保险次年保费预计上浮 30%。
交管部门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提前减速至 30 公里 / 小时以下,采用 "二次观察法" 确认安全后再通行。遇大型车辆遮挡视线或恶劣天气时,务必停车观察确保安全。当前正值春季多雨季节,驾驶员需定期检查车辆制动系统和雨刮器性能,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来源:内蒙古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