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启东法院、启东市司法局、启东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工作座谈会,全市18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共议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详细解读:要素式示范文本革新亮点


座谈会上,启东法院立案庭庭长张红丽传达并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应用示范文本的历史传统、现实意义、结构特点等多个方面出发,结合买卖合同纠纷样本详细解读撰写要求、注意事项。同时,还介绍了诉服大厅线下领取、微信小程序及法院公众号下载等多种获取方式,为后续推广应用提供精准指引。

行业共振:法律职业共同体达成共识

座谈会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人员围绕推进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应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获得的体会和感受进行深入交流。


律师代表金晶从执业角度出发,围绕前期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展开发言,并就立案、调解、庭前证据交换、示范文本应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启东市律协会长高洪新代表律师行业发言,表示将全力配合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引导代理人正确使用示范文本,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季度案件评查机制,及时解决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增强各方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启东市司法局副局长陆小勇表示,示范文本推广应用是时代变革、信息化的新要求,全市各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要与时俱进,高度重视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规范、更便捷的诉讼服务。

长效赋能:以示范文本提升司法服务质效


启东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委季洪涛强调,规范使用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对提升审判质效、保障当事人权益的起着关键作用。要从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多措并举、凝聚合力四个方面,不断提升应用能力与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示范文本的便利,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要素式示范文本改革是司法为民的“小切口”,更是规范司法的“大工程”。下一步,启东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持续做好宣传推广及应用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工作,不断创新诉讼服务方式,切实提高立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后续审判工作高效开展提供支撑。

▌文字:立案庭 袁云杰

▌责编:政治部

▌审核:季洪涛

▌终审: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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