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省女所”)坐落在贵安新区,它始建于 1997年,目前是我省唯一收治女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司法行政戒毒场所。

  建所以来,省女所先后获得上级表彰61次,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戒毒所先进集体等称号34项,集体记功13次,2024年4月,被省总工会授予“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

  “我们一直秉持‘做有情怀的戒毒警察、干有温度的戒毒事业’的工作理念,致力于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教育挽救,对全省各地公安机关送戒的女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施依法管理和科学戒治。”省女所党委书记、所长刘遗瑞介绍道。


省女所驻云岩区工作组的工作得到认可。

  “谢谢你们的关心,今年是我解戒的第5年了,我一直保持操守没有复吸。”在前不久的回访中,曾经的戒毒人员陈某某感激地对民警说。陈某某来自外省,她自小父母离异,再生家庭关系冷漠、母爱缺失,这些导致她“三观”错位,初中毕业后自暴自弃,彻底与家人断联,走上吸毒之路后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入所后陈某某时常表现出焦虑,情绪控制能力差。民警结合其个性特征及现实表现,辨证论治、因人施教,实行“一人一策”的个性化精准化戒治。在综合运用教育矫正、康复训练、心理疏导手段后,帮助她修复亲情,完善社会支持系统。经多次联络户籍地派出所、街道办辖区网格员,10余年未与亲人谋面的陈某某终于再见到自己的母亲,她曾经木然的脸上落下了愧疚的泪水。

  “很多戒毒人员在成长过程中都缺乏关爱。其实,生理脱毒对于她们来说时间是比较短的,7到14天就能进行生理脱毒,而心理脱毒才是最重要的。给予她们多一些关爱,真心对她们进行爱心帮扶,才能让她们彻底摆脱毒品。”省女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张红艳说道。

  戒毒人员张某新婚不久因吸食依托咪酯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她的丈夫欲与其离婚。张某情绪失控存在较大风险。省女所民警及时介入,采用启发引导、共情破冰、倾听接纳等技巧,疏导其情绪,矫正其认知偏差,帮助其树立戒治信心。同时,劝说张某的丈夫消除离婚念头,共建家庭帮教系统。如今,张某正安心接受帮教。


开展回访调研工作。

  据了解,省女所结合女性戒毒人员的普遍特征,不断探索实践,建立了“科学戒治·女警在行动”工作平台,在戒毒实践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打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丰富教育内涵的科学戒治文化体系,构建起符合女性身心特点、符合场所戒治规律、可持续发展的戒治模型。

  期间,深入开展“戒毒人员戒毒安全感和戒治获得感测量评价及应用机制构建”等一系列工作,以理论的深度和实践的成效不断提升场所安全水平和戒治质量。该所已连续26年实现安全管理“六无”目标。

  同时,省女所还积极担当、主动作为,把工作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民警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开展禁毒宣传、法治教育等活动百余次,受众群体万余人,禁毒戒毒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服务社会大局实效进一步提升。

  此外,为充分发挥队伍专业优势,省女所派遣民警到贵阳市云岩、南明、花溪等地共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地融合”工作站,指导和支持地方禁毒部门有效管控服务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持续巩固禁毒“大扫除”工作成效。


辖区周边群众为省女所送去了一面锦旗。

  在理论研究方面,省女所主动承担《戒毒场所面向社会开展除瘾服务实现路径研究》重大课题,积极投入司法部103号文件确定的“部级心理实验室”建设,努力打造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心理矫治产、学、研、用的重要基地和载体平台,着力在戒毒工作改革发展闯“新”路中贡献智慧、展现担当。结合当前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形势、工作重点,省女所着眼戒毒理论研究,突出戒毒理论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形成调查文集9篇,进一步助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刘遗瑞表示:“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省女所全体民警将以更加严谨的专业素养,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的工作业绩,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局面,为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贡献力量。”

记者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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