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为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东平县公安局果断出击
对编造发布虚假信息
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
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3月20日
东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工作中发现
某短视频平台一用户发布了一则
“泰安东平县城火灾,好吓人啊”
引发网民关注
经查
寇某某为蹭炒热点、吸粉引流
将外省某地失火视频
张冠李戴编辑为
“泰安东平县城火灾”
目前
寇某某因虚构事实
扰乱公共秩序
被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环节
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大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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