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为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东平县公安局果断出击

对编造发布虚假信息

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

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3月20日

东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工作中发现

某短视频平台一用户发布了一则

“泰安东平县城火灾,好吓人啊”

引发网民关注


经查

寇某某为蹭炒热点、吸粉引流

将外省某地失火视频

张冠李戴编辑为

“泰安东平县城火灾”

目前

寇某某因虚构事实

扰乱公共秩序

被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环节

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大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自觉规范网络言行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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