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违停占用消防车通道

租客房东互相甩锅
一块坠落的玻璃让三方对簿公堂
法院判决结果出人意料?
究竟谁该为高空坠物买单?


图片来源于即梦AI

事件回溯

2024年5月21日,洞头区一小区上演“天降横祸”!车主陈某访友时因找不到车位,将车停在消防车通道。不料离场时发现爱车被楼上坠落的玻璃砸得“伤痕累累”,维修费高达3000元。经查,玻璃来自潘某夫妇的出租房,而租客林某当时正在家中……

车主陈某

@房东夫妇 你们家的玻璃,把我车子砸了!!!

“房子租给林某时完好无损!车主违停消防车通道,物业也没管乱停车,凭啥全赖我?”

房东夫妇

“我只管住不包修!玻璃掉了我第一时间就通知房东了!”

租客林某

车主陈某

“我车被砸还要自己掏钱?”

法院审理

洞头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潘某夫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尽到房屋的维护管理义务,存在过错,应依法对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虽然潘某夫妻与租户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书》,约定林某是房屋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其承担,与业主无关,包括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使用不当等。

但本案中,原告车辆受损并非发生于房屋内,亦非高空抛物导致的财物毁损,房主夫妻仍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无法免责。若房主夫妻认为物业公司有相应赔偿责任,可在赔偿后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而林某作为承租人,也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应尽到日常管理和维护义务,且事故发生时其尚在家中,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存在管理不当的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陈某车辆的停放违反了《消防法》,且未与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由此加大了坠落物致车辆受损的风险。

因此,原告对于自身车辆的损害存在一定过错。

综合过错,法院酌定:


01

房东承担30%的责任,赔偿900元。

作为房屋主人,未尽维护义务,哪怕签了“免责协议”也难甩锅!

02

租客承担30%的责任‌,赔偿900元。

实际居住却未排查隐患,事发时人在家却未及时处理!

03

车主承担40%的责任,自付1200元。

消防车通道违停+未与楼体保持安全距离,自甘风险!


戴玲玲

上海兰迪(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某将车辆停放于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直接违反《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占用消防通道”的强制性规定‌,该行为不仅构成行政违法,如果因阻碍消防车通行延误救援,威胁公共安全并扩大火灾损失,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刑事责任‌。

本案中,陈某违停客观上增加高空坠物致损风险,构成对自身财产的“自甘风险”,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173条“被侵权人过错可减轻侵权责任”规则‌,结合其违停过错与建筑物管理瑕疵,判定其承担40%责任,体现司法对公共安全与个体权益的平衡‌。

公众应严守消防、交通等法规,避免因“停车难”挑战法律红线,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分担及刑事责任的多重风险。

被告

QUSTIONS

原告

ANSWERS

消防有话说

✅ 房东注意!出租≠甩锅,房屋安全终身责任制!

✅ 租客留心!住进来就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 车主谨记!消防车通道是生命线,违停害人害己!


来 源: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编 辑:夏杰东

一 审:金鹤立 胡俊

二 审:叶聪

三 审:叶衍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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