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作业

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案例警示

3月22日下午17时许,团城山一居民家私房楼顶加固钢结构屋顶,焊接时引燃彩钢板夹层内泡沫,进而引发火灾。经消防救援人员全力处置,明火被扑灭,过火面积约7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经初步调查,电焊工卫某某涉嫌违反消防法规,在未取得焊工证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房东张某某和其妻子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违规指使他人冒险作业。

消防救援部门将会同公安部门对火灾原因进行进一步调查,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人进行严肃处理。


违规电焊作业引发的事故

屡屡发生

危害严重,教训深刻




安全重于泰山

任何生产活动

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漠视消防安全,心存侥幸

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电焊作业未审批

违规动火作业

安全措施不落实

焊接时未清除周围可燃物

这些行为一旦发现

必将被严惩!

请广大焊接工人一定要

遵守操作规范,注意安全!

牢记动火作业安全须知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来源:黄石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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