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作业
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案例警示
3月22日下午17时许,团城山一居民家私房楼顶加固钢结构屋顶,焊接时引燃彩钢板夹层内泡沫,进而引发火灾。经消防救援人员全力处置,明火被扑灭,过火面积约7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经初步调查,电焊工卫某某涉嫌违反消防法规,在未取得焊工证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房东张某某和其妻子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违规指使他人冒险作业。
消防救援部门将会同公安部门对火灾原因进行进一步调查,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人进行严肃处理。
违规电焊作业引发的事故
屡屡发生
危害严重,教训深刻
安全重于泰山
任何生产活动
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漠视消防安全,心存侥幸
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电焊作业未审批
违规动火作业
安全措施不落实
焊接时未清除周围可燃物
这些行为一旦发现
必将被严惩!
请广大焊接工人一定要
遵守操作规范,注意安全!
牢记动火作业安全须知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来源:黄石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