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23岁女子半年内给某直播间打赏了近200万元,欲退款遭拒,引发关注,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
女子沉迷直播半年打赏200万元
家属称不知情,要求退款
当事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忆,200万元存款是母亲放在她那里暂存的。她称,今年5月她无意刷到一个女团直播间。“看的时候就是越看越上头,每天都在看,每天都有刷。第一天就是‘小心心’(价值0.1元)送一下,第二天可能就是‘跑车’(价值120元),后面越刷越多,‘嘉年华’(价值3000元)都刷了。”当事女子称,2024年10月27日,她共刷了122个“火箭”(价值1000元),意味着她当晚打赏的礼物金额就超过了12万元。
当事人称,为了让自己喜欢的主播赢得“荣誉”,打赏金额水涨船高。特别是直播间时不时地引入“PK”环节,让她产生了一种守护主播的“责任感”。事后回想,她认为自己是受到直播间氛围的感染,在“冲顶榜一”的胜负欲驱使下,才产生了不停打赏的冲动。
报道中,女子家属致电平台称希望退费,“这个钱不是属于小孩的,是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打赏。”
平台回应
在跟平台沟通退款时,女子和家人发现退费并不如充值打赏那样简单直接。直播平台客服称“如果说没有其他的原因,成年人打赏这边是没有办法去退的。要先确认一下,当时主播方面有没有涉及到违规,有没有欺骗。”
3月23日,记者从当事女子的家属处了解到,当事人从2024年5月起,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直播间打赏主播近200万元。家属称,其中的部分款项是其父亲过世后留下的遗产,目前还在协调解决。
律师:当事女子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打赏属赠与或难追回,除非存在欺诈等情形当事人冲动之下做出超经济能力的消费行为,有没有退回的余地?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记者,打赏主播在性质上属于赠与行为,通常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该女子已满23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有从事打赏的行为能力,通常不能追回。
付建认为,目前情形下,如果主播存在欺诈行为,通过虚假承诺诱导打赏;或者当事人存在操作失误可能构成重大误解的情况,还有可以追回的可能性。如果主张退款,可以准备打赏时的支付记录以及相应的直播回放视频等证据证明主播存在过错,同时积极与平台联系与主播进行沟通,说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请求退款。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指出,直播间的打赏乱象已在整治打击的视线内,但冲动之下做出超经济能力的消费行为,是否属于显失公平,能否要求退款还有待进一步明晰。
网友:成年人
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来源 央广网、红星新闻、九派新闻、网友评论
责任编辑 吕世成 陈洁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