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泰发财源门商业综合体项目(EPC)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泰发财源门商业综合体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发财源门商业综合体项目(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泓驰商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泰发财源门商业综合体项目(EPC)

2.2 项目编号:SJ-GC-20250317-01001

2.3 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财源街道,火车站及财源街两大商圈交汇处,西临龙潭路,北邻财源街,南临京沪铁路。

2.4项目概况:中南财源门A塔北侧 1-5层、大有境项目,占地面积约1462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416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4208.82平方米(A塔北侧 1-5 层地上面积约9063.57 平方米、大有境地上面积约65145.2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9952.08平方米(A塔北侧地下面积约3649.15 平方米,大有境地下面积约38767.49平方米,核心岛地下面积约11341.21平方米其他部分地下面积约46194.23平方米)。

本项目非新建工程,前期土建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部分地下车库未施工。本次招标为剩余项目的续建工程,包含后续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5 计划工期:320日(含设计方案完成并通过审核)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

2.6质量标准:EPC 总承包所有环节或内容均须达到国家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批、审核、审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其中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施工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原有已施工部分全部设计服务,以及后续项目的方案设计及调整、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所涉及的全部采购、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支持及整体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 招标控制价:65000.00万元

其中: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660.00万元、施工费招标控制价:64340.00万元

施工费费率:100%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1)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施工方);须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拟投入本项目的各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各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2025年03月2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 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CA 办 理 ”工具栏 ,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报名操作说明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平台帮助→泰安联合体报名操作说明。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泓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财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0538-899696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惟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花园路39号

联系人:汪清宇、董文静

电话:0538-6398800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汪清宇、董文静 电话:0538-6398800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电话:0538-6236668。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蔡芹凤)

(大众日报及大众新闻客户端欢迎各界投稿,提供线索,包括文字、照片、短视频,文字投稿务必配上照片、短视频。泰安新闻素材请投大众日报泰安记者站电子邮箱dzrbta@126.com,热线电话:05388011909。来稿请务必注明作者、手机,以便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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