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太原市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相关情况。
新修订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文物事业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本次文物法修订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把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的一次全面修订。
发布会上,太原市文物局四级调研员高建东围绕深刻认识新修订文物保护法重要意义、主要修订内容以及太原市文物事业依法治理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表示,在过去的几年中,太原市在文物法治工作方面也做了有益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太原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将文物考古勘探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用于保障市新建项目土地的考古勘探工作,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博物馆领域地方性法规《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和《太原市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走在了全国博物馆地方性立法前列,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热情。太原市作为山西省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城市,积极探索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出台《太原市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实施办法》,促进了太原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太原市还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太原市类博物馆培育发展管理办法》,65座类博物馆集中涌现。截至目前,太原市各级各类博物馆达106座,每5.1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拥有5座一级博物馆,占全省一级博物馆一半之多。
下一步太原市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文物保护法,推进太原文物事业进入依法治理新阶段。具体措施包括抓好普法宣传学习、加快推动地方性法规制定、依法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等。太原市将持续围绕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和文明守望工程,建立文物资源认定、社会力量参与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三个机制,创新性采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加强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持续围绕打造博物馆之城,全力推动晋阳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古建博物馆建设,充分发挥太原市各级各类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持续围绕发出太原、山西乃至中国声音,发挥好黄河寻根问祖、石窟寺、万里茶道国保单位“三个文化联盟”组织作用,扩大晋阳、三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力;持续围绕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建立完善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工业遗产、文化生态协同保护机制,加大革命文物资源保护传承力度,积极投身文旅体制改革,让优质文物资源直达百姓家门口。
全国范围内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众多、类型多样、分布广泛,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这类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太原市文物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梁晓宇介绍,近年来,太原市持续加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省文物局、省财政厅关于利用政府一般债券全面加强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力争10年内做到全市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应修尽修率达到100%,完好率达到100%。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