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三月的沱江畔,春风裹挟着湿润的水汽扑面而来。在第33届“世界水日”和第38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深入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保护长江上游水域生态环境,大安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这场特别的“春耕”以司法之力为笔,在长江上游书写生态修复的生动篇章。


庙坝镇生态修复基地是一处旨在通过科学手段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的专业场所。在基地现场,法院干警分工明确,有的搬运鱼苗,有的接手投放,一尾尾鱼苗从充氧袋中跃入江面,激起层层涟漪。

放流鱼苗是补充渔业资源种群数量、保持生物多样性、改善修复因捕捞过度或水利工程建设等遭受破坏生态环境的一项有效手段。此次放流鱼苗共计6000尾,均为人工繁殖培育,经过严格检疫和科学评估,确保能够适应长江的自然水域环境。

增殖放流不仅是对生态环境的修复,更是一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深入践行。通过此次活动,大家深刻认识到保护长江生态的重要性,也增强了保护水资源的信心和决心。大安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同时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长江生态保护。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只是大安法院守护长江生态的一个缩影。未来,大安法院还将联合多部门,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长江生态系统的系统治理。保护长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舳舻千里不是梦,要看长江水如绿”,让我们共同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余运锴)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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