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战争初期,我军打出了著名的“苏中七战七捷”,总计歼敌53000余人。
当时华中野战军有两大主力师,分别为第1师和第6师,主要战果都是这两个师打出来的,尤其是以第1师的战绩更为突出,总计歼敌数超过了18000人。
因为当时我军的番号编制并不统一,所以第1师下面是旅—团级编制,分别为第1旅下辖3个团,第3旅下辖3个团,其中缺少了第2旅。
而我们知道这种师辖旅、旅辖团的编制并没有存在很长时间,尤其是到1947年初山东赫华中野战军合并为华东野战军后,统一采用纵队编制。
以原华中野战军第1师为基础,改为华东野战军第4纵队,全纵队兵力达到了27400余人。
除了纵队直属的机关单位以及山炮营、警卫营、侦察营、教导团等外,还下辖第10师、第11师、第12师;每个师均为三团制,也就是说第4纵队总计有9个步兵团。
其中第10师由第1旅改称、第12师由第3旅改称,而第11师则是期间组建的第2旅改称。
在调整完编制之后,武器装备也自然要进行调整。
因为华野第4纵队(前身部队)在此前大半年的作战中打了很多胜仗,保留苏中七战七捷、鲁南战役以及随后的莱芜战役等,缴获了很多武器装备,因此当时第4纵队的装备水平是很不错的。
以重机枪来说,全纵队的装备量达到了148挺。
这个数据相当于什么概念呢?
国民党军的整编第74师在刚改编的巅峰时期,有重机枪177挺;而这一装备在随后损耗不少,到孟良崮战役时期已经明显下降。
而华野第4纵队凭借之前的缴获,此时已经装备了140多挺重机枪。
下面我们结合华野当时的规定编制,以及实际的情况谈谈第4纵队的重机枪配置。
在1947年3月,华野上报的装备标准中,关于重机枪的配备是这样的:
每营配机炮连一,重机四,迫击炮(指的是81/82毫米迫击炮)二或六零炮三;每团配机枪连一,配重机六挺。
原始资料很简练,而我们也可据此归纳下。
当时一个步兵团辖3个步兵营,每个营的机炮连有4挺重机枪的话,则配备到3个步兵营的重机枪数总计为12挺。
而步兵团还直辖1个机枪连,有6挺重机枪,这样的话全团的重机枪数就是18挺。
一个步兵师下辖3个步兵团,则需要配备的重机枪数为54挺;一个纵队下辖3个步兵师,需要配备的重机枪数为162挺。
华野第4纵队当时实有的重机枪数为148挺,距离标准编制还有一定距离,不过所差不多,而且这个数据本身也是很有意思的。
因为从当时的重机枪配备情况来看,4挺重机枪也是可以编组为连的;如果将团属重机枪连的配备数量也定为4挺,那么一个步兵团配备的重机枪数就是16挺。
这样的话,一个师需要的重机枪为48挺,一个纵队需要的重机枪数则为144挺。
而第4纵队当时还直属有一个警卫营,这个营其实是步兵营的编制,理应也有机炮连,所以再给这个营也配备4挺重机枪的话,则恰好就是148挺。
这样的配备量不仅可以满足全纵队所有步兵营的重机枪需求,而且在步兵团级重机枪连中,也可以标准化。
而且当时的重机枪原本就是配备在营级,之所以抽调到团级主要是利于在作战时加强到主要方向上。
4挺重机枪虽然较6挺要少些,但其实也够用了;比如加强到主攻营方向,就是8挺重机枪,这个火力还是比较猛的。甚至说相较于一般的国民党军部队,第4纵队的重机枪数还要更充实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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