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因存在串换收费、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被罚。
据官网公示的信息显示,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因存在串换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384514.83元;存在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2736.07元。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对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作出罚款1427250.9元、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84514.83元、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42736.07元。
图来源: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据悉,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成立于1975年,是潮州市直公立精神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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