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玉泉
近日
因无知听信谣言
认为罂粟可以用来“治病”“涮火锅”
家住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的
孔某某和周某某
在自家院落楼顶
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
被盘州市红果派出所、英武派出所民警查获
两人均被公安机关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回顾
2025年2月18日,盘州市红果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辖区一户人家门口的塑料桶内种植有疑似毒品原植物罂粟的植物,民警立即进行现场勘查,经仔细辨认,确定这些植物就是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锁定了嫌疑人孔某某,并当场查获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600余株。
嫌疑人孔某某到案后,对其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种植罂粟是出于无知听信谣言,认为罂粟可以用来“治病”“涮火锅”。目前,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回顾
2025年2月19日,盘州市英武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时,发现辖区内一处房屋屋顶种植有疑似毒品原植物罂粟的植物。民警立即传唤屋主周某某,并对周某某家的房顶进行检查,当场查获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500余株。
嫌疑人周某某对其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种植罂粟同样是出于无知听信谣言,认为罂粟可以用来“治病”“涮火锅”。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
数量多少
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均属违法行为!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相关法律责任
《刑法》相关规定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四)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五)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
(六)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七)向他人提供毒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