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龙岗区、坪山区
分别计划在2025年
供应3000套、2500套
2800套保障性住房
其他区的目前没有明确的
数据消息
小编还给大家准备了公租房
保租房申请条件以及流程
赶快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Part 1
2025年3区房源供应情况
✅温馨提示:
1、没写其他区的原因是因为其他区没有明确公布数量!不代表其他区没有!
2、下面公布的数量是计划!并非实际供应的套数,具体数量需要以实际供应为准
✅福田区:计划供应3000套保障性住房!
✅龙岗区:
1、争取2025年建设筹集性保障房不少于3000套;
2、争取供应不少于2500套;
3、还会加大对青年朋友的房源供应!争取供应社会房源3000间、保障房1000套!
✅坪山区:
计划建设筹集保障住房1700套;
计划供应分配28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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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到会供应多少套保障房
很多小伙伴都不知道
哪些房算为保障房!
所以接下来小编
会给大家带来各保障房的区别
Part 2
保障房种类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种类
图源:深圳本地宝小红书
Part 3
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简单来说就是在深圳无房、有深圳户籍、已缴3年社保、符合相关收入限额、没有正在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具体条件可点击放大下图查看:
✅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中的收入限额是多少?
答:人均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财产66万(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公租房收入限额是怎么计算的?
答:计算方法如下所示,大家着重看第六和第七条即可。
相关限额政策计算方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的核对和认定工作,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深圳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的核对和认定相关工作。
前款所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的核对和认定,是指住房主管部门在实施住房保障时,按照规定委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以下简称核对机构)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以下简称核对对象)的经济状况开展核对以及出具书面报告的活动。
第三条经济状况的核对和认定应当坚持客观、公正、保密和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委托核对机构开展核对对象经济状况的核对和认定工作;审核核对对象的住房保障资格。
市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核对机构开展核对和认定工作。
第五条经济状况的核对内容包括核对对象的基础情况、可支配收入和财产。
第六条可支配收入是指核对对象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主要包括:
(一)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包括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二)经营净收入。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三)财产净收入。财产净收入指出让动产和不动产,或者将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个人使用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以及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四)转移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指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出之后的收入。其中,转移性收入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居民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居民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指居民对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以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等。
(五)其他应当计入可支配收入的项目。
前款所称的规定期限,是指核对对象在申请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认租、续租等业务时,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个自然年度。
第七条以下项目不计入可支配收入:
(一)国家规定的优待金、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
(二)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四)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补助、护理费;
(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六)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七)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收入。
第八条财产指核对对象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实物财产和货币财产,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金融资产等。
第九条财产价值的核对期日,按照核对机构的核对期日确定。
财产的价值按照以下规则认定:
(一)本市房屋价值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价格计算,市外房屋价值按照不动产权登记或者其他权属登记的价格计算;
(二)车辆的价值参照有关税法的折旧方式计算;
(三)银行存款、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资产按照账户余额计算;
(四)股票类有价证券按照股票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的总和计算,基金类有价证券按照净值计算,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现金价值计算;
(五)其他财产价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法律、法规、规章对前款所列的财产认定方式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条核对对象应当如实提供收入和财产状况的有关信息,不得隐瞒、虚报和伪造,并积极配合核对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核对工作。
核对对象应当授权核对机构对其经济状况开展核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和授权文件由核对对象本人签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签名。
第十一条住房主管部门委托核对机构开展核对工作时,应当向核对机构出具委托文件、核对对象的书面承诺和授权文件,明确核对对象经济状况的核对内容,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二条核对对象经济状况的核对和认定,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一)住房主管部门经初步审核,委托核对机构对核对对象的经济状况开展核对和认定,并将核对对象的相关信息通过住房信息平台推送至核对机构;
(二)核对机构按程序完成核对和认定,通过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以下简称核对平台)向住房主管部门推送核对报告。核对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核对对象经济状况的组成和具体金额;
(三)住房主管部门结合核对机构出具的核对报告,对核对对象的住房保障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审核不合格的,驳回核对对象申请并书面告知原因;
(四)在公示期间,核对对象对经济状况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核对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房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住房主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应当及时委托核对机构进行复核。核对机构自接受复核委托之日起,在3个月内完成复核工作,通过核对平台将复核报告推送至住房主管部门。复核报告为核对对象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的最终结果。
第十三条核对机构通过核对平台开展信息化核对,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查期间,住房主管部门予以配合。核对对象的工作单位、核对对象居住地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应当协助核对机构开展核对工作。
第十四条民政部门认定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住房主管部门不再委托核对机构对其经济状况开展核对和认定。
第十五条核对对象存在隐瞒、虚报经济状况的,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驳回申请并在规定期限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并按规定开展信用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为核对对象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与获取核对信息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按照信息保密有关规定实施,切实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住房信息平台和核对平台获取与核对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违规使用和泄露核对对象的收入财产等信息,不得对核对工作产生的有关痕迹、记录及反馈数据进行删除和修改。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细则由市住房建设局会同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上述的内容仅为政策规定的,各区实际条件会有略微变化。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目前最新政策)
http://zjj.sz.gov.cn/ztfw/zfbz/zcfg2017/content/post_10691030.html
深圳市公租房财产收入详情原文:
http://fgw.sz.gov.cn/gkmlpt/content/10/10804/post_10804899.html#25135
Part 4
公租房申请流程
✅由于公租房的步骤过于长;小编将主要为大家介绍它的简要流程,详细流程可以点击蓝色字体获取:
✅公租房申请主要流程简介:(下面所有的流程,点击上方蓝色体即可获取)
1️⃣公租房申请流程简介
2️⃣公租房申请轮候入库预约流程
3️⃣前往线下递交材料流程(所需材料)
4️⃣轮候入库申请结果查看方法(查看你是是否入轮候库了)
5️⃣公租房轮候排名查询
6️⃣公租房认租申请
7️⃣公租房选房流程
8️⃣公租房选房签约流程
图源:摄图网_501610466
✅公租房申请的大致流程:
先到线上申请预约,然后去线下提交材料,然后看轮候入库审核公示(看自己有没有入库),然后就是等待房源,政府放出房源后就可以申请公租房源,申请后就等待公租房源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即可选房签约。
✅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的地方:简单来说,就是你先要申请进入轮候库,进了轮候库你才有资格申请公租房;所以你需要先申请入库,再申请公租房。
轮候库入库流程:线上申请预约流程、线下材料提交办理流程、轮候入库审核公示。
公租房申请流程:申请公租房源、等待公租房源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即可选房签约。
Part 5
保租房房申请条件
✅内容简介:保租房分为政府配租和社会主体配租。
两种配租方式各自的优劣势:
政府配租(市场价6折):便宜但是要求更高、条件更多,对深户更有优势 (因为大部分政府配租的保租房如果是深户的话会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社会配租(市场价9折):要求更低但是更贵、非深户可以把重点放在社会配租。
✅政府组织配租条件(需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社会主体配租(需满足下图中所有条件)
信息源:
https://zjj.sz.gov.cn/ztfw/zfbz/zcfg2017/content/post_10691021.html
温馨提示:该条件并非各区保租房的认租条件,各区保租房会根据各区实际情况进行细微调整,各个房源具体认租情况需要以实际房源的认租条件为准(大致条件基本与上述图片展示内容一致)。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目前最新政策)
http://zjj.sz.gov.cn/ztfw/zfbz/zcfg2017/content/post_10691030.html
深圳市公租房财产收入详情原文:
http://fgw.sz.gov.cn/gkmlpt/content/10/10804/post_10804899.html#25135
Part 6
保租房申请流程
✅流程简介:一般是大家知道保租房相关消息后,然后直接看自己是不是符合条件,符合条件,你又想申请,就可以直接区深圳住建局申请就好了!
✅温馨提示:然后如果公告没有特别说明需要去线下申请;一般都是直接在深圳住建局直接申请即可!
✅第一步:
深圳市住建局网址:
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复制住建局网址到浏览器,然后进入网页
在深圳市住建局找到相关申请入口,进行登录认证
✅第二步:登陆后进行申请
登录系统后,选择【认租申请】→需要申请的楼盘批次【楼盘详情可以上方分享的内容】
✅第三步:根据系统提示完善相关的信息填写;
后续步骤:认租后要经常查看住建局发布的消息,确认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后,就会进行选房排名、然后到规定时间按你的排名进行选房就可以了。
温馨提示:详细信息填写指引,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相关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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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羊(李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