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经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配租报名公告,据公告显示本次分配的房源共计240套,3月24日起开始报名!

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办法》、《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配租报名方案》及省、州、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将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本次分配房源240套,具体房源信息如下:

(一)凤福苑公租房:本次分配房源190套,其中户型包括:两室一厅、一室一厅、单间,房源位于大理市凤仪镇河西村凤福苑公租房,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二)凤仪骨科医院公租房:本次分配房源27套,其中户型包括:两室一厅、一室一厅,房源位于大理市凤仪镇大理州骨科医院内,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三)大理三中公租房:本次分配房源11套,其中户型包括:两室一厅、一室一厅,房源位于大理三中南侧,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四)瑞馨园小区:本次分配房源12套,其中户型包括:两室一厅、一室一厅、单间,房源位于大理火车站南侧,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配偶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未婚、离婚或丧偶、外来务工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在大理市范围内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非大理市户籍属云南省籍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大理市稳定工作1年以上,云南省户籍以外的人员需在大理市稳定工作3年以上。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0元(含3500元)。

(五)在大理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拥有出租非住宅(如商铺、仓库、写字楼等)的,不论面积大小,视为财产或租金收入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的财产或收入条件。

(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拥有的车辆价值总额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家庭拥有营运车辆(货车、客车)并以营运收入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不受此限制。

(七)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工商注册资金总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开办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无注册资金的,以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记录为准,达到起征点并有征税记录的,视为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的财产或收入条件。既无注册资金、又无纳税记录的,视为符合保障性住房的财产或收入条件。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书面申请及《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三)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四)非大理市户籍的云南省内人员应提供在大理市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人员应提供在大理市居住工作三年以上的《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工资收入、住房等证明、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六)租房的应提供《租房合同》;有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无房的开具无房证明。

(七)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八)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购车发票,无车辆的提供无车证明。

(九)非大理市户籍的申请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户籍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证明。

(十)上述材料属证件类型的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属于申请、证明资料的提供原件。

四、收费标准

(一)住房租金:根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公租房租金标准等事宜的批复》(大市政批[2014]5号)规定:凤福苑公租房、凤仪骨科医院公租房、大理三中公租房租金标准为5.6元/平方米·月;瑞馨园小区租金标准7元/平方米·月。

(二)租房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时,应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满或者终止,无违约行为,全额退还租房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物业费:凤福苑公租房、凤仪骨科医院公租房物业费标准为0.95元/平方米·月;大理三中公租房、瑞馨园小区物业费标准0.9元/平方米·月。

(四)电梯使用费:凤福苑公租房、凤仪骨科医院公租房、大理三中公租房电梯使用费标准为3—6层10元/月·户、7—11层15元/月·户、12—17层20元/月·户;瑞馨园小区1-11幢无电梯不涉及电梯使用费、12幢电梯使用费标准为3—6层10元/月·户、7—11层15元/月·户、12—17层20元/月·户。

(五)二次供水加压费:1层以上(含1层)5元/月·户。

(六)生活垃圾处理费:按大理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收费标准收取。

(七)水费、电费及太阳能集中供热水费,按水电部门收费标准执行。

(八)本次招租合同期内以本公告收费标准为准。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6月9日(周六、周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地点:

1.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中心

2.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大厅二楼住建窗口

(三)抽签选房方式、选房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2-2154773、2160294、2385121

六、注意事项

(一)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户型与申请人数相对应,1人配租单间户型,2人配租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3人及以上配租两室一厅及以下户型。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以按照3人标准配租。

(二)本次分配房源为凤福苑公租房、凤仪骨科医院公租房、大理三中公租房、瑞馨园小区,请报名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房源,填报时四者选其一。

(三)抽签选房活动分三轮:1.第一轮对符合申请两室一厅户型申请人进行摇号配租。若申请人未摇中,则申请人可以选择参与第二轮摇号配租或作为两室一厅轮候对象,参与下一年度抽签选房活动;2.第二轮对符合申请一室一厅户型申请人进行摇号配租。若申请人未摇中,则申请人可以选择参与第三轮摇号配租或作为一室一厅轮候对象,参与下一年度抽签选房活动;3.第三轮对符合申请单间户型申请人进行摇号配租。若申请人未摇中,则作为单间轮候对象,参与下一年度抽签选房活动。

申请人应在摇号配租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确保公租房运营管理部门能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

(四)抽签选房方式、选房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住房保障”及国家级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国家级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大理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大理经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4日

来源: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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