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误诊事件的投诉信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人孙XX,身份证号:XXXX,就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普外科、急诊科、影像科等多科室医务人员严重失职导致重大医疗事故一事,现正式提交投诉,具体经过如下:
一、诊疗经过及医疗过错
(一)2024年8月26日初次误诊
1. 普外科黄XX医生违反诊疗常规:在开具CT检查后擅自离岗,未按规定安排本科室医生接诊,违规让肝胆科钱XX医生跨专业诊疗。根据门诊病历(编号XXX),黄医生既未审阅CT报告也未做任何处置。
2. 肝胆科钱XX医生存在多重违规:
• 非执业场所诊疗:在门诊室隔壁房间私下接诊
• 违反职业规范:诊疗期间吸烟并闲聊
• 专业能力缺失:将CT明确提示"阑尾粪石可能"的影像误判为便秘
• 延误治疗:未开具任何药物或检查建议
(二)2024年9月27日二次误诊
1. 影像科重大过失:急诊CT临时报告将化脓性阑尾炎误判为"盆腔积液",经核查系低年资医生未仔细阅片导致,该错误直接导致后续误诊。
2. 急诊科李XX医生未尽注意义务:
• 机械依赖错误报告:拒绝对比影像资料
• 延误确诊:在患者剧烈腹痛情况下仍拖延处理
• 违反急诊规范:未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
二、损害后果(附三甲医院诊断证明)
1. 直接损害:化脓性阑尾炎致肠管粘连(手术记录NO.XXX)、盆腔脓肿形成
2. 继发损害:右侧输卵管闭锁(MRI报告NO.XXX)、盆腔广泛粘连(腹腔镜探查记录NO.XXX)
3. 远期风险:不孕症可能(红房子医院病历NO.XXX)、肠梗阻风险
4. 综合损害:医疗费用损失28,650元(票据附后)、误工损失4个月、精神损害(抑郁状态诊断NO.XXX)
三、院方责任认定
1. 医疗鉴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 过错判定:
• 三级查房制度缺失
• 影像报告双审核制度未落实
• 急诊危急值报告制度未执行
3. 因果关联: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2025]医鉴字第XX号确认"医方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四、维权经过
1. 2024年11月12日向院方提交书面投诉,获医患办初步承认过错
2. 2025年1月-2月多次协商未果,院方拒绝合理赔偿
3. 2025年3月向盐城市医调委申请调解(受理号:XXXX)
五、诉求事项
1. 赔偿已发生损失:医疗费28,650元、误工费52,000元(月薪13,000×4)、护理费9,800元
2. 后续治疗费用:预估输卵管手术费用60,000元、肠粘连松解术30,000元
3. 精神损害赔偿:50,000元
4. 其他诉求:
• 责成涉事医生公开道歉
• 整改影像科报告审核流程
• 将钱XX医生违规行为记入执业档案
附:证据清单
1. 门诊病历(2024.8.26)
2. CT影像及报告(8月26日、9月27日)
3. 手术记录及病理报告(中医院)
4. 红房子医院检查报告(2025.1.20)
5. 司法鉴定意见书
6. 医疗费票据(28张)
7. 误工证明(单位盖章)
8. 医患沟通录音(3段)
恳请贵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本事件已造成重大健康损害,若协商无果将依法提起诉讼,并申请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是否存在医疗事故罪嫌疑。
投诉人:孙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025年3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