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上流传着一个硬知识:买卖不破租赁。
随着很多地方房价下跌,断供成了一些买房者无可奈何的选择。于是,一些博主便通过“科普”的方式,教给断供者如何能避免自己辛辛苦苦购买的房子被法拍。
这招儿到底管不管用,还有待考证。不过,四川成都的一个真实案例,倒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参考。
最近,成都李先生的买房经历可真是让人大跌眼镜。花 200 多万买的二手房,本想着能开开心心准备迎接新生命,结果装修的时候,突然冒出个拿着 20 年租约的陌生人。
这房子一下子从 “幸福港湾” 变成了 “烫手山芋”,李先生心里那叫一个苦啊!
李先生是通过 “到家了” 中介买的房。当时中介信誓旦旦地说这是 “无纠纷净房”,首付 10 万就能拿下,李先生一听,心动不已。毕竟关注这个楼盘很久了,于是他赶紧付了 30 万首付,按揭买下了这套 150 多平的清水房。谁能想到,这看似美好的交易背后,藏着这么大一个 “坑”。
直到今年 3 月准备装修,李先生才发现自己被 “摆了一道”。租客吕先生拿出的租赁合同显示,早在 2023 年 7 月房子就被租出去了,一租就是 20 年,而且租金低得离谱,150 多平的房子每月才 1200 元,20 年总共才 28.8 万元,这和市场价相比,简直天差地别。
更奇怪的是,租了近两年,房子却一直没人住。前业主张某在过户后就失联了,房子里还莫名多了十多包行李,李先生怎么看都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里。
出了问题后,“到家了” 中介的回应也很难让人信服。中介说所有流程正规,做了产调,房子权属正常,还让前业主查询租赁备案了,是前业主故意隐瞒租约,自己也是受害者。
可李先生却表示,中介根本拿不出询问、核实的证据,就合同里 “划勾” 这一项,根本不能证明尽到了责任。查询租赁备案明明很简单,线上 APP 就能操作,花了两万多中介费,结果中介这么敷衍,把风险全转嫁到自己身上。
租客吕先生说,房子是前业主张某用来抵债的。但这么低的租金,又长期没人入住,很难不让人怀疑他们是恶意串通,故意给李先生挖坑。
按照律师的说法,如果真能证明他们恶意串通,那这份租约就是无效的。前业主隐瞒房屋租约的重大事实,已经构成根本违约,李先生不仅有权解除合同,还能要求赔偿损失。
从这件事就能看出,二手房交易的水也越来越深。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是人生大事,谁都不想遇到这种糟心事。所以在买房前,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不能光听中介和卖家的一面之词。
自己要主动去核实房屋的各种情况,像有没有抵押、查封、租赁备案等等,别嫌麻烦,这可都是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实地考察也不能少,多去房子周围打听打听,说不定就能发现一些隐藏的问题。
中介在这当中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作为专业的房产服务机构,帮购房者审查房屋信息、排除风险是基本职责。不能因为怕麻烦,或者为了促成交易就敷衍了事。
要是因为中介的疏忽,让购房者遭受损失,那中介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拿李先生这件事来说,“到家了” 中介要是能认真核实租赁备案情况,也不至于让李先生陷入如今的困境。
希望通过李先生的遭遇,能给大家提个醒。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别被 “租约陷阱” 坑了,让满心期待的买房变成一场没完没了的闹心事儿。
此案例在网上公布以后,也引发了一些网友的质疑: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真的合理吗?
站在购房者的角度,我买了这套房子,所有权就属于我了,难道我还不能决定房子要不要出租?我把我自己房间里的外人赶出去,有什么错呢?
如果租客觉得权益受损,可以找前房主主张啊。你的租赁合同是和前房主签订的,他在租期未满期间把房子卖了,你应该找他去承担违约责任啊?
法律尊重“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那购房者的权利又该谁去尊重?如果必须秉持这样的原则,那操作空间会不会太大了?买了房子先找亲属签个200年的租约,是不是70年产权也就可以打破了?
您觉得“买卖不破租赁”合理吗?评论区聊聊。
敬请点赞、转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