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巩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地位,促进养老服务领域消费提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25〕7号)要求,现就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制定我市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且所购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收货地址在滨州市境内。
二、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6类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给予购新补贴,具体范围见附件。非以上列明的品类、在未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活动商家购置的产品不参与政策补贴。
三、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居家适老化改造活动商家购买符合补贴标准的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按照单件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3000元。每位个人消费者购买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最多购买6类6件补贴产品,总补贴金额不超过18000元。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的产品,不重复参与其他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消费者在享受政府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时,可同时叠加享受商家各类优惠政策。
四、补贴资金
市民政局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商务等部门,从下达本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中确定一定比例或者额度用于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计划首批补贴资金额度1000万元,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及时发布公告。补贴活动开始时间,将在滨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全市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补贴政策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兑付,严格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及时进行拨付。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商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过程监管。全市民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企业和产品征集遴选、补贴资格发放平台确定、补贴流程设计等具体工作,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强化全流程监管,对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价格欺诈、虚假交易、假冒伪劣、套补骗补等行为,一经查实,第一时间取消参与主体的活动资格,追缴国家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推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丰富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活动参与商家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平台、进展会、进单位等活动,营造良好消费氛围。鼓励各县(市、区)利用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养老服务设施、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人密集的场所,搭建居家适老化改造场景,设置产品展示区,展示补贴流程,为老年人提供政策答疑和体验服务,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件:滨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